如果我們是對的,那麼根據舊曆,逾越節的第一天會是受難週的星期二。一些人引用「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節羔羊的那一天」(馬可福音/馬爾谷福音14:12)這節經文來指出,耶穌的門徒確實在那天宰殺了一隻羔羊在聖殿獻祭,所以這一定是聖殿曆法的逾越節。但這過度解讀了〈路加福音〉與〈馬可福音〉的這兩處經文,它們只有一種意思,就是法律和習俗都明訂了這一天要宰殺羔羊獻祭。
耶穌和門徒是否獻祭羔羊,仍然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愛色尼人(可能還有其他猶太人)並未參與聖殿的獻祭,因為他們認為聖殿已經被各式各樣的原因給玷汙了。
同樣地,耶穌藉「潔淨」聖殿來訓斥聖殿的領導階層,我們也從未看過他在聖殿獻祭。因此,有些人解釋說,由於聖殿是唯一獻祭的地方,現在因為被玷汙而失去了獻祭的意義,所以愛色尼人不會用羔羊慶祝逾越節。耶穌或許也是如此。但是,考古學家最近已經發現了證據,證實昆蘭愛色尼人有自己的祭壇來獻祭。或許,其他地區的愛色尼人也有自己的祭壇,用羔羊作為獻祭來慶祝逾越節。關於這點,目前仍難有定論。
但對許多神學家來說,逾越節的羔羊似乎顯得多餘,因為耶穌本身就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若望福音1:29),他知道自己將要以「身體」和「血」作為逾越節的「羔羊」。因此,在沒有任何清楚的經文描述耶穌和門徒是否有吃逾越節羔羊的情形下,耶穌不用羔羊、而是把自己當作羔羊獻上,是非常合理的,如同〈創世記〉二十二章八節所言:「上帝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
路加繼續描述說,耶穌派彼得(伯多祿)和約翰(若望)去找一個拿著一瓶水的男人,他會帶他們去一間有著寬敞樓上房間的「客房」。如同我們在前一章所看到的,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個男人是一個獨身的愛色尼人,他會帶他們去一間由這個教派經營的公有之家,這間房子後來變成耶路撒冷教會的中心,至今依舊被尊為最後晚餐的遺址所在。
〈路加福音〉提到:「時候到了,耶穌坐席,使徒也和他同坐。」(路加福音22:14)約翰在這個時間點插入了耶穌為門徒洗腳的事件(約翰福音13:1-20)。從死海古卷和約瑟夫的文章中,我們知道,在聖餐(領聖體)之前先沐浴淨身的儀式,是敬虔的愛色尼人一項非常重要的慣例:他們每次吃聖餐前都會先沐浴淨身,然後換上白衣。在基督宗教,這種以水淨身並換上白衣的儀式,已經被重新定義為終生一次的洗禮。
我們知道重視潔淨禮儀的愛色尼人,與猶太教有更廣泛的共通點,因為〈約翰福音〉提到,許多猶太人在逾越節前來到耶路撒冷,要在那裡潔淨自己(約翰福音11:55),或許是指要在城中的潔淨池潔淨自己。耶穌洗門徒的腳是一個小規模的潔淨禮,有可能他們之前已經做了更完整的潔淨儀式(約翰福音13:10)。洗腳具有祭司的隱藏意涵,因為祭司在進到聖所之前,必須先洗手洗腳才能獻祭(出埃及記/出谷紀30:19-21),而耶穌等於是帶領門徒進到某種聖所,向他們展示如何獻上一種新的祭禮,以進到新的聖約當中。約瑟夫在文章中提到愛色尼人「進到餐廳,猶如進到聖殿」(戰史2:130),在最後的晚餐那一晚,耶穌同樣把馬可樓轉化成了「聖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