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31日在三立政論節目上,控法務部長邱太三利用《法官法》在立法院審查時,透過檢察官陳瑞仁及民進黨團向司法院施壓,才讓妻子宋富美順利回任法官。陳瑞仁也為此發聲明,指因為民間司改會於當年《法官法》修正時,擬透過民進黨團提案,在人審會引進外部委員,對於此事他和法官協會都反對,法官協會也請他聯絡當時在亞洲大學任教的邱太三,希望勸說民進黨團。
陳瑞仁聲明也說,在100年5月12日於邱太三安排下,他與數名法官在柯建銘辦公室與當時代表民間司改會的國安諮詢委員林峰正等人見面,商談法官法第四條草案,當天並無司法院的官方人士在場,邱太三也不在場,這種會面怎麼會變成是邱太三為了他太太宋富美的人事調動案,帶他一起去向司法院關說?
陳瑞仁聲明還表示,在同年6月3日,法官協會代表們又去民進黨部見時任黨主席的蔡英文,談《法官法》第四條草案之問題,邱太三當天有在場。然而,陳瑞仁表示自己當天在新竹,因此這段期間根本不知道宋富美正在申請回任法官。
陳聲明也痛批,「造謠者真會移花接木,把完全不相關的人事時地物拼拼湊湊,用來做不實的人身攻擊,企圖撕裂台灣的司法,請國人明察,切勿聽信不實指控。」
時任柯建銘辦公室主任的政院副秘書長何佩珊也說,事實始末,大致如同陳瑞仁聲明所述。
陳瑞仁聲明稿全文:
民國100年4、5月間,民間司改會透過民進黨團提出法官法草案第四條修正案,擬在司法院人審會引進外部委員,我公開堅決反對(我在法官論壇有多篇貼文,其中二篇有收錄在拙著「執法所思」一書當中),司法院與法官協會也持反對立場。後來法官協會幾位會員請我幫他們聯絡邱太三,去向民進黨團勸說不要引進外部委員(當時邱太三是亞洲大學法律系主任,我則是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查黑中心早在民國96年已取消,我當時並不是特偵組檢察官)。於是在100年5月12日在邱太三安排下,我與數名法官在柯建銘辦公室與民間司改會的林峰正等人見面,商談法官法第四條草案,當天並無司法院的官方人士在場,邱太三也不在場,這種會面怎麼會變成是邱太三為了他太太宋富美的人事調動案,帶我一起去向司法院關說?後來在同年6月3日法官協會代表們又去民進黨部見蔡英文主席談法官法第四條草之問題,邱太三當天有在場,但這次我並沒有去(我當天人在新竹)。這段期間我根本不知道宋富美正在申請回任法官。整個事情經過就是這樣,造謠者真會移花接木,把完全不相關的人事時地物拼拼湊湊,用來做不實的人身攻擊,企圖撕裂台灣的司法,請國人明察,切勿聽信不實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