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史無前例獲得4成選民投下罷免同意票被罷免成功後,挺韓陣營發動「反罷免」,針對罷韓代表人物及對已故高雄市議長許崑源發言引爭議的民代進行罷免,其中又以高雄市議員黃捷、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及台中立委陳柏惟等3人首當其衝,已有團體採取罷免行動。
比起罷免1個剛當選就參選總統惹議的直轄市長,罷免1個民意代表的難度有多高?首先可以先從一般民意代表補選的投票率來檢視。
改單一選區後 立委補選只有1次投票率超過5成
2008年立委選制採單一選區制之後,至今年1共舉行了25場立委補選,其中只有1次補選,投票率超過5成,即2009年南投第1選區立委補選,投票率有66.32%,當選人為馬文君。
該次投票率之所以能超過6成,是因為原選區立委吳敦義請辭接任行政院長,中選會公告補選日期,合併2009年12月5日的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一同舉行,因此衝高投票率。
2009年以來的其他24席立委補選,均因為沒有合併其他選舉,因此投票率從未達到5成,最高是2013年台中市第2選區立委補選,投票率達到48.89%;最低則是2019年金門縣立委補選,投票率僅21.21%。
24次未合併其他選舉的立委補選,平均投票率是37.11%,遠低於我國一般地方選舉或全國性選舉可達到6、7成投票率。
24分之2 僅2立委於補選時得票超過選舉人總數25%
由於罷免門檻並不只是以投票率決定,在2016年《選罷法》修正後,罷免通過的門檻為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大於選舉人總數的25%。
因此,若從單一選區制的25次立委補選來看,單一候選人能夠拿到選區選舉人總數25%的票,除了2009年那次南投縣立委補選,因為合併地方選舉所以投票率超過6成以外,僅有2次。
這2次分別為,2009年雲林縣第2選區立委補選,劉建國在45.55%投票率拿下58.81%的高得票率,換算後有26.79%的選舉人投給他;而另次是2010年嘉義縣第2選區立委補選,當時投票率為38.36%,而陳明文的得票率為67.92%,換算選區有26.05%的選舉人投給他。
若以罷免門檻的「總選舉人數25%」規格來檢視過去24次未合併選舉的立委補選,只有2位候選人能在補選中達到這樣的門檻,各自有選區的不同因素。2009年的雲林立委補選,因為原立委張碩文因父親張輝元賄選而被判當選無效,張父脫黨參選導致藍營分裂,讓民進黨推出的劉建國輕鬆拿下高票;而2010年嘉義縣立委補選係因立委張花冠請辭參選縣長,卸任的前縣長陳明文挾著高支持度,以2倍的得票數擊潰國民黨徵召的學者林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