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應屆畢業青年只有這個方案能申請嗎?
A:為鼓勵青年投入特定製造業工作,已推動「特定行業就業獎勵津貼」,青年須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接受諮詢及推介至「特定製造業」或「照顧服務業」,同樣也可申請獎勵;受僱於同一雇主連續達30天者,每月發給5000元至7000元就業獎勵,最長發給18個月,最高發給10萬8000元,加上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合計最高13萬8000元。
陳世昌說,根據去年的統計資料,經就服機構推介並上工的29歲以下青年,投入特定製造業僅1025人、照顧服務業610人;這兩項行業也有缺工的問題,因此希望藉由補助刺激青年投入。
另外,若是屬於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對象,也可依規定向就業當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補助。
Q:什麼情況下不予發給或廢止並追還獎勵?
A:不實或重覆申請;勞工是雇主或其負責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的旁系血親;有申請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的補助或津貼;規避、妨礙或拒絕分署查對,及其他違反本計畫的規定者。
勞動部指出,考量青年於畢業前可能已陸續開始尋職就業,參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日期,將今年1月15日至6月15日間就業且持續受僱的青年,也納為本計畫適用對象。
勞動部於4日行政院會報告「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規劃透過「衝就業」、「練專長」、「興僱用」策略,陪伴青年從校園順利接軌職場;今天依據「衝就業」面向推動「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責任編輯/任婉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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