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商林克穎酒駕撞死送報生一案,在林克穎潛逃英國後,英國除了審理「引渡案」外、21日更受理「民事求償」新台幣900萬元。若家屬勝訴,未來林克穎在英國和歐盟國家的任何所得,都依法優先償付送報生家屬,直到清償為止。
中華民國駐英代表處代表沈呂巡表示,從舊檔案得知,英國司法單位曾向台灣司法允諾民事判決,台英雙方相互承認。因此,他們代表送報生家屬向英提出「承認」台判決賠償的新台幣755萬元,並加上利息,共新台幣900萬元。
沈呂巡說,家屬若勝訴,台灣的民事判決將成為英國的判決,又英國屬歐盟會員國且簽定盧加諾公約(Lugano Convention),判決結果「賠償台幣900萬元」將自動適用於歐盟其他27個會員國。日後林克穎終其餘生在英國與歐盟國家的任何所得,都必須依法先償付黃家,直到清償為止。
另外,引渡庭已在愛丁堡地方法院召開2次,林克穎已羈押超過4個月,26日到28日愛丁堡地院將安排相關證人,進行視訊審理。
沈呂巡提到,對於英國受理民事賠償感到欣慰,但也指出司法的程序一向頗冗長,目前僅能審慎樂觀,政府保護國人權益不遺餘力,不論在天涯海角,必做最大努力,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