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就是擔心會在政治上觸怒中國。事實上,難民制度是國際間針對因為種族、宗教、國籍、屬於特定群體,或因政治意見遭受迫害,無法在其本國受到保護的人,基於人道的理由所提供的安置與庇護。國際間很早就立下基本原則:對受迫害者所提供的保護,並不構成國家間的不友好行為。背後的想法很直接:國家與政權可以打壓異己,但不可以趕盡殺絕。
第二個面向的基本選擇,牽涉對誰提供庇護。現行《港澳條例》下的救援,有專業人士、投資金額與良民證的限制,勇武派青年除非取得就學資格,否則很難依照現行法令來台。甚者,在立法院的質詢中,立委問起是否允許「暴動分子」或「恐怖分子」來台,移民署官員的答案是很堅定的「不」。問題是,台灣要接受港府與北京對勇武派暴徒或恐怖分子的定性嗎?
反送中運動至今,從十三歲的少年到知名的民主人士,近九千人被逮捕。警察暴力不斷升級,恣意逮捕、凌虐、「被自殺」死因可疑的案例所在多有;更有許多年輕人只因為參與示威或侵入立法會,被改以暴動罪起訴。以香港現行的法治狀況,這些人很難得到公平的審判;在國安法立法實施之後,類似行為只會以刑度更重的罪名起訴。
勇武青年是恐怖分子嗎?
國際上的判斷非常清楚:香港人民是在行使其表達政治意見的言論與集會的基本人權。這些人更不是恐怖分子,因為從未出現為了達到恐嚇公眾,不惜無差別殺戮的行為。這些人,是真正需要庇護的對象。
香港街頭的年輕人是在行使人權還是暴徒?台灣是躲藏在舊有法制空泛授權下,還是以國際肯認的難民制度,對受到政治迫害的香港人民提供庇護?台灣在這些基本選擇上所採取的立場,將告訴國際,我們是否堅持國際人權標準,怎樣看自己,以及怎麼面對中國。
*作者為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