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立法委員針對經建會主委陳添枝提出的「白領外勞來台實習法案」吵得沸沸揚揚;其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法案明顯是為「兩岸服貿協議」凍結後,中國勞工不能來台工作解套!既然給付白領外勞的薪資在4萬7千元以下,表示這些外勞並沒有具備專業技能,如此何需實習?要知道白領外勞來台只要連續工作5年,即可取得身分證,不但可長期居留享有公民權也可拿到台灣護照;如果以此方式為中國勞工大開後門,不但會立即搶食多數國人就業機會,大量中國勞工入台也會對國家安全埋下難以預測的變數!
對於林淑芬委員平時提出獨厚外勞的政策,我們非常不以為然,但她此次獨排眾議,堅持將「白領外勞實習法案」納入衛環委員會一併討論,我們倒是要予以肯定及讚揚!因為此案一過,除了會排擠年輕人的就業機會外,對失業勞工、中高齡失業勞工及原住民勞工的就業衝擊更不在話下!更會對慢慢提升的薪資水準急踩剎車,如此一來回復22K的夢魘將指日可待!所以,讓勞動部參與白領外勞實習法案,讓衛環委員會討論研究其可行性,應該是該法案最好的出路!
其實,鄰近國家引進外勞的政策,可以做為我國訂定引進藍白領外籍勞工政策的借鏡;以日本的外勞練習生制度為例,目的在讓本勞和外勞薪資脫鉤,外勞薪資只約本勞一半,且一期3年一生只有一次。再以引進外勞已有50年歷史的新加坡為例,不管藍白領外勞,其政府核發的工作准證分為3種,一為特別工作准證,一為就業准證,另外就是普通工作准證,前兩種准證月薪必須超過台幣5萬2,達一定時限可申請永久居留或歸化為公民。至於普通工作准證,月薪介於台幣1萬至5萬元,工作超過4年可參加考試,通過者可工作到50歲,否則10年期限一到即需離境。
以上為鄰近國家引進藍白領的外勞政策,在此提供給經建會陳添枝主委參考,也順便讓主管就業政策的勞動部及擬定政策的立委諸公們能善加運用,至於想藉此偷渡中國勞工來台工作的特定團體,台灣勞工團體一定會強力監督,不容他們混水摸魚偷渡法案,以免影響國人的就業機會,以及整個國家的安全和社會的安定!
*作者為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