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璋在接受日本媒體訪問時透露自己被關押時遭到嚴刑拷問,以及審訊過程中被迫認罪的經過。他在受訪過程中一度落淚,批評當局決定罪名和刑期時,「都只是圖他們自身方便。」
維權律師王全璋在刑滿出獄後,首度披露他在審訊過程中遭到嚴刑逼供,在當局脅迫下認罪。
6月19日,日本媒體共同社公開與王全璋的專訪,這是王全璋獲釋後首度接受媒體面對面採訪,也是他首次詳細闡述在獄中遭受嚴刑逼供的細節。內容提到,採訪進行的時間是在中國人大於5月通過香港國安法決議之後。
王全璋受訪過程中一度聲淚俱下。他批評中共當局假造罪名、違法調查,並且以「國家安全」為名迫害維權人士。他說,當局決定罪名和刑期時,「都只是圖他們自身方便。」
王全璋自曝刑求細節
2015年7月9日,北京當局發動「709大抓捕」,逮捕約300名維權律師及維權人士,王全璋是最後一個被釋放的律師。他失去音訊三年之後,才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
王全璋在2015年8月起直至2016年1月宣布其正式被捕之前,都被當局拘押在天津。他將此一地點形容為「酷刑的溫床」。
現年44歲的王全璋在訪問中透露,他被關在大約20平方公尺的牢房中,每天24小時被2名武警監視,就連睡覺時也被禁止翻身。
他說他曾經被連續掌摑好幾個小時,最終被迫簽署口供,文件中稱他承認自己接受外國資金試圖顛覆國家。
2018年12月他接受第一次審判,卻是閉門進行。王全璋在過程中大喊「你所謂的依法治國是什麼意思?」,卻被「當做豬一樣的」暴力按壓到地上。
王全璋透露,他也曾經被要求高舉雙手站立15個小時,只要他一把雙手放下,他就會被大罵「叛國賊」。他說他因此變得虛弱到連要站立幾分鐘都十分困難。
「違反法律的是公安、檢察官、法院當局」
中國《刑事訴訟法》列明「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蒐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61條、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140條等法律條文均有明確規定禁止刑訊逼供。
王全璋表示,他試圖就判決的刑期提出上訴,但一名司法官員卻威脅將他的刑期延長8年。王全璋說: 「我的遭遇證明了(中國的司法程序)是草率的。違反法律的是公安、檢察官和法院當局。」
王全璋在今年5月,服滿4年6個月的刑期出獄,卻又遇上新冠疫情,被轉至其戶籍地山東省濟南市進行隔離,仍無法回北京和妻子李文足團聚。
4月底,人還在濟南的王全璋接受德國之聲採訪,當時他雖也批評法官「過程中明目張膽地去違法」,但是卻不願意透露太多受審細節,強調「更希望外界能把焦點放在我整個案件的辦案邏輯上」。
幾天後,李文足罹患急性闌尾炎,王全璋才在多名警察陪同下返回北京與妻兒團聚。5月中旬,王全璋表示將尋求法律途徑,推翻當局對其作出的裁決。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1月28日判王全璋「顛覆國家政權罪」,王全璋也因這一罪名被判服刑4年6個月,並被褫奪政治權利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