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男童被鎖在行李箱裡7小時!虐童事件頻傳,南韓法務部研議廢除父母「懲戒權」

2020-06-2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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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近期兒童虐待案件頻傳,法務部研議廢除父母的懲戒權。(翻攝影片)

南韓近期兒童虐待案件頻傳,法務部研議廢除父母的懲戒權。(翻攝影片)

南韓日前發生一起40多歲女性,將同居男性的9歲兒子鎖在行李箱裡長達7小時,導致男童死亡的悲劇。而後這名女性遭移交檢方,南韓法務部也開始研議是否廢除父母可懲戒子女的條例,同時修法禁止父母體罰。由於懲戒權保留至今已逾60多年,故若南韓未來正式廢除相關條例,將是法界及兒童福利領域的一大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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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民族新聞》指出,在南韓現行民法第915條懲戒權中,規定父母為保護或教養其子女,可以進行「必要」的懲戒,甚至可以在得到法院許可後,將子女委託給相關機構進行管教或矯正。該條例所謂「必要的懲戒」,原先是指父母在管教子女的過程中,可在社會一般大眾認同的程度下,懲戒子女,但因定義模糊,常被錯誤理解成「允許父母體罰」;且被列為親權之一的「懲戒權」,常被相關團體認為抵觸《兒童福利法》,但因南韓社會普遍仍認為體罰為教育子女的一個環節,故自1958年以來,懲戒權相關條款已保留60多年。

南韓法務部除在日前邀請「Save the Children」南韓分部等兒福團體參加座談會,研議藉由聽取兒童人權專家及青少年當事人意見,諮詢教授、律師等專家後,制定具體的修訂案外,也預計採納隸屬法務部的「創造包容性家庭暨文化法制改善委員會」,於今年4月提出的建議,刪除《民法》內懲戒權條例,改成訓導。

對於法務部研議修法,梨花女子大學社會福利學教授鄭益中(音譯)認為,讓國民接受「教育」子女和「懲戒」子女有所不同並非易事。另一名保健福利部官員則認為,懲戒權等相關條例,一直是推動防止虐童案件的「絆腳石」,如今法務部作為主管部門帶頭表示要修改,這對南韓社會來說是相當有意義的一件事。但也有部分國民認為體罰子女是父母的「權利」,像是在2017年的民調中,就有高達近8成的國民認為教育子女需要體罰,由此可預測南韓法務部要想廢法並修法,並非易事。

《朝鮮日報》則引述民調公司的最新統計,指出在20多歲至60多歲且有小孩的民眾中,有高達7成曾體罰小孩,其中有近5成家長是在孩子犯下極大錯誤時,才會體罰。此外,包括從未體罰小孩的民眾在內,全體調查對象中約有6成民眾認為體罰是「愛之深責之切」,部分民眾表示有時候已和小孩溝通多次,但仍無太大效果,才會動手體罰。儘管許多父母都曾體罰小孩,但對於是否要廢除懲戒權,贊成民眾以45%的比率略勝反對派的28%,且針對體罰是否是教育不可避免的環節,贊否民眾各成一派,雙方形成拉鋸戰。

其實在這次法務部因9歲男童事件研議修法前,南韓就曾在2015年《兒童保護法》修正案討論期間,出現廢除懲戒權的聲浪,但當時並沒有確切進展,直到最近兒童虐待事件頻傳,廢除聲浪才又浮上檯面。東國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東昱(音譯)主張,廢除懲戒權並不是為了要處罰曾對孩子體罰的父母,認為「懲戒」一詞來自於傳統家庭以父親為「家長」管理家庭的概念,如今現代社會觀念轉變,普遍人認為家庭成員是一個「共同體」,所以才應該把具有威權象徵的「懲戒」一詞刪除。

另一方面,也有專家認為,「正確」教育孩子是父母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法律全面禁止父母體罰小孩,很有可能演變成國家過度介入孩童家庭教育的局面。認為南韓現行的《兒童福利法》已明確規定父母或任何人不可對兒童施加身體、精神上的苦痛,若有體罰事件,就交給法院去裁定,不用再另立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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