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辛辛苦苦存錢買到一間房,住進去卻發現公共設施竟然是違建?遇到這種情形該怎麼辦?專家表示,買房前一定要睜大眼,近幾年都有發生社區未經合法申請,而將公共區域「二次施工」改成休閒空間的案例,因此提醒民眾,一般外表雖看不出來,但是買房前可以針對幾項指標,來判定這棟社區到底違不違法。
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舉例,近幾年最常發生的就是,好不容易買了房子,開開心心住進去沒多久,卻發生公共設施,像警衛室、管理室、大門被迫拆掉的案例,讓住戶看了相當傻眼,郭紀子表示,這種情形相當普遍也很常見,很多社區大樓「違規使用」公共區域,在未取得合法執照前,社區住戶共同使用的空間被二次施工,拿來當作其他用途,也就是跟原本使照登記用途不同,最常見的包括機電、停車空間改成交誼廳、健身房等公設或是地下室改建為KTV室。
郭紀子說,這種「違規使用」就是違建,經政府稽查證實違規後,是必須拆除的,而很多人在買房看屋時,往往看不出建物是否違規,有時反被氣派與豪華的外表所蒙蔽,因此他建議,買房前可以從以下3點來判斷社區的合法性:
一、各地縣市政府建管單位網站,會有列管違建或查報拆除的名單可以查詢。
二、房仲業提供的不動產說明書,裡面會有屋主針對房屋現況勾選項目,是否存在有違建或增建、以及是否有被通知公告將被拆除,這些是其中屋主必須勾選的項目。
三、對照建築竣工圖與實際屋況,推估哪些部份屬於違建或違規使用。
郭紀子說,根據《建築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變更而擅自使用,可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6~30萬元的罰金且限期改善,若不改善可連續開罰直到拆除為止。
另外,郭紀子補充,有的建商會在契約上加註有關二工的磋商條款,或在合約裡直接寫明何處為二工的空間,並且將使用管理及強制拆除責任,由買方負擔。郭紀子提醒民眾,簽約前最好看清楚,若是買二手成屋,也可以要求房東提示一手買賣當時是否有這樣的條款。因此他建議,買房千萬不能心存僥倖,既然是違章建築或違規使用,它就是違法,沒有誰能保證不會被拆,尤其若是已被查報的違建,更有可能被即報即拆。
文/戴鈺純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好房網,未經同意不得轉載
責任編輯/林哲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