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者的角色 獨立性不容懷疑
理論上,執政黨應扮演執行者的角色,監督者的角色應交給在野黨。在馬英九總統時代,總統提名王建煊先生與張博雅女士分別擔任第四、第五屆監察院長。王院長曾是新黨創黨黨員,張院長則為無黨團結聯盟首屆黨主席,都不是國民黨黨員,遑論該黨的關鍵人物。蔡總統五二○談話提到將推動監察院改革,但監察院院長獨立性如被懷疑,監督功能如何取信於人?
總統府日前公布監委提名名單,拿國家名器監察院長當政治籌碼,被評為史上最綠最爛的名單,蔡英文監督者的角色,將為台灣民主政治立下最醜陋的惡例。綜合媒體報導,筆者質疑陳菊當監察院長十大不適任理由:
一、請問高雄的一堆弊案,如何能依規定查辦?
前國民黨立委孫大千在臉書發文指出,陳菊高雄市長十二年任內,遭監察院立案調查有五十八案,、糾正案三十案、彈劾案三十案。自孫大千臉書酸道,如果一名在馬路上留下5000個天坑、在執政10年後留下一大堆阻塞不通排水箱涵、留下3000億債務、連使用氣爆善款都可以留下這麼多爭議和疑點、以及在任內可以讓高雄銀行捅出慶富案這麼大簍子的市長,都能夠擔任監察院長,那麼他不禁想問「請問一下,監察院以後要如何對不適任的政府官員提出彈劾與糾舉呢?」而被糾舉彈劾54案并涉慶富多案市長被推監察院長莫非她嫻熟貪瀆。
二、陳菊掌監院是羞辱人民,還是監察院!
依據06月23日 Google用「陳菊告人」四個字蒐尋,竟然跳出35,900筆資料;被告人士包括:黃俊英、張琍敏、謝寒冰…最重要是,很少勝訴;還屢敗屢告、屢告屢敗,她告人用你我稅收的「國家機器」,這樣公平嗎?
賴士葆指出,提到氣爆案善款不當使用遭監委提糾正、還有她市長任內高雄銀行四天通過慶富獵雷艦17億的履約保證金、還有董事會未決議就提供慶富30億貸款,舉這些數據竟也要被提告,難道在台灣批評民進黨的人就沒有言論自由,就要被法律伺候?然而蔡英文為了掩護陳菊,居然硬扯人權作為藉口,「這根本是羞辱了台灣人民的智商」。高市長12年遭糾正30案,藍委轟:蔡英文是羞辱人民,還是監察院!
三、退出政黨就成為保護傘了嗎?
蔡英文提名前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出任第 6 屆監察院長,總統府顛覆官箴的任命,正侵蝕台灣的民主價值!消息一出,就有網友討論「那這樣不就不能幫陳其邁站台了?」貼文引發熱議。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日前也在臉書質疑,難道陳菊退出政黨,監察院對陳菊擔任高雄市長時提出的彈劾案與糾正案就會消失嗎?如果退出政黨就不是酬庸,難道檸檬去皮就不是檸檬,如果陳菊真心認爲擔任監察院院長應該要超然中立、公平公正,應該要婉拒監察院長一職,而不是退出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