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欲在臨時會推動司法院版《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今(3)日聯同多位學者、律師發表聯合聲明,呼籲立院朝野協商暫緩處理,再廣納各界建言,避免草率立法,以免造成災難性後果;該聲明並指出此法有3大缺陷。
聲明指出,第一點缺陷是「被告沒選擇權,國民強迫中奬的參審」,司法院版本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所適用的對象,原則上是最輕本刑10年以上的重罪。對於涉犯如此重罪被告的審判程序,司法院竟然拿被告的生命與自由作為實驗品,剝奪被告選擇由職業法官單獨審判,或是由人民共同參與審判的選擇權,嚴重戕害被告受憲法保障的訴訟權;甚且玩弄話術,隠蔽了國民參與審判乃是強迫中奬的義務而非賦權的事實,把法官審判的義務變為國民之義務,「憲法依據何在?」
第二點是「缺乏共識,沒有配套的司改恐成公審」。聲明提到,對於刑事重罪案件是否要排除職業法官單獨審理,採行由一般素人共同參與審判,不論社會大眾或司法社群,對此都還沒有達成共識。在社群媒體如此發達的環境下,若無一套排除訊息污染以至先入為主的制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恐將變質為人民公審。此外,對於人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各界更尚有主張參審制、陪審制或雙軌並行的重大分歧。在社會缺乏共識的情況下,不宜貿然通過司法院版本《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
最後一點,聲明內容指出,該法案若倉促通過,「權責不明的立法反成災難」。司法改革固然是人民衷心所期待,但司法改革不能拿無辜的被告當實驗品,也不應無所本的加重人民負擔,司法院版本《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也未解決法官及參審國民間分工及避免相互干擾的難題,將來法官不足依然,國民參與淪於背書,如果此次司改再失敗,恐導致人民對司法絕望,「司改」2字再也無人靦於啓齒。因此聲明呼籲,社會各界及司法院應該暫時停下腳步,仔細聆聽眾議,廣納各方意見,暫停草率立法,這才是真正支持司法改革。
該聲明由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名譽理事長李永然、高育仁、蘇友辰;副理事長查重傳、吳威志;常務理事李復甸、陳鄭權、魏憶龍、周志杰等人共同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