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次跟年輕學子座談制憲議題時,我都會預擬幾項埋有陷阱的問題請學生即席作答。其中一道最嚴重的陷阱是:「請問五院院長跟總統的層級隸屬,何者居高?」
無異議的,絕大多數都會不加思索地回答:總統最高。
當我再問:所以依據憲法,總統依其職權應該統轄五院?
想當然耳,答案都是肯定句。
我續問,那麼,台灣的民主憲政體制如何落實執行三權分立?
這下,在座的每個人都傻眼了吧!
此一民主特異現象的直接表徵是:立法院長蘇嘉全卸任後可以立即大大方方進入總統府擔任秘書長;而總統府祕書長陳菊卸職後則可以毫無愧色地被提名去擔任監察院長。
這算是最具台灣特色的三權(或五權)分立之民主憲政體制?
那麼,依據台灣當前的這部破憲法,五院位階既屬平行,總統位階也自然高居五院之上,所以立法院、司法院跟行政院都屬平行機構,彼此監督制衡,這稱之為「三權分立」?可是總統統掌全局所決行的政治意志,有誰來監督制衡?
這就是台灣超級大總統的憲政危機了!
總統垂詢,五院院長及其下屬誰敢不應召正襟危坐?
三權分立的典範來自美國,請問美國總統對國會如何控制?即使執政黨在國會佔據優勢,也照樣不留情地否決總統的提案,因為總統與立法機構是相互監督與制衡的平行單位。
再談司法對於權力行使的獨立制衡,即使是美國總統所提名的大法官,也照樣會因其道德風骨和專業堅持而不客氣地否決提名總統所公開推動的法例或政治意志。
這裡我們就來到許玉秀撰文中所提問的重大課題:蔡總統懂憲政分際嗎?
按照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於6日的聲明中表示:「基於有部分團體成員提及與司法院的溝通問題,為求釐清事實,並促使司法院與倡議團體能充分溝通,因此總統邀請前後兩任秘書長前來,以順暢後續政府與民間於改革上的協力。」
文中所稱「總統邀請」的前後兩任秘書長,一位是現任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一位則是前任秘書長呂太郎(現任大法官)。
如前所述,按照現行憲法體制,超級大總統位居五院之上,邀請(召喚)司法院長及其以次的任何公職進入總統府為總統做彙報,或備為總統垂詢意見做為參考,乃至以上級長官對下屬犯錯者加以「喝斥」、「訓斥」、「訓誡」有何不妥?完全符合現行這部破憲法的憲政體制和精神。
2005年6月修憲,絕大多數「末代國代」投下贊成票同意廢除「國民大會」時,就應該知道這次就是等於要把一個制度上足以跟大總統平行,並依據憲法行使監督制衡的最高民意機構砍掉。於今此一太上總統制運行15年後,還回過頭去置疑其積極用心為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