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今(16)日繼續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進行協商,朝野初步達成共識,針對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其薪資若超過基本工資,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以杜絕「雙薪肥貓」情況。不過,關鍵的「樓地板」最低保障金額、18%優存利率、所得替代率等條文仍意見分歧,再保留待協商。
關於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俗稱的「雙薪肥貓」,朝野協商後達共識,明定未來其一旦每月薪資超過法定基本工資(2萬1009元),就必須停領退休金,包括政府轉投資機構、學校或法人職務,以及私校職務者。
條文也規範,退休公務員再任政府轉投資機構董(理)事長及執行長者,其初任年齡不得逾65歲;前者在任期屆滿前滿70歲,應立即更換,但若有特殊考量,可經主管院核准,就不在此限。
不過,該條文在今日協商時,各黨團也提出不同意見,親民黨團及考試院版主張,再任薪水超過3萬2160元時再停領;國民黨立委柯志恩版則認為,應以最後在職薪資的1/2為停領標準,而若因受僱執行政府緊急事故或救災、救難職務,或受僱擔任山地、離島或其他偏遠地區醫療職務者,不在此限。但最後依照民進黨團版本的基本工資為停領標準通過。
樓地板、18%優惠存款利率、所得替代率,朝野無共識
至於關鍵的「樓地板」最低保障金額、18%優惠存款利率、所得替代率等條文,朝野各自提出不同版本,意見分歧。在18%部分,國民黨立委更各自祭出4個版本,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即便是我們黨團的成員,看法也不一樣,所以沒有辦法去整合1個版本!」他強調,重要條款不可能只有1個版本,「我們做不到這一點!」、「這就是當初我們為什麼不提版本的原因!」
對此,立法院長蘇嘉全表示,希望能整合版本的黨團就整合,但沒辦法的還是能個別表達意見,尊重提案者,未來就按照院會的議事規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