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不義的歷史,不該成為眼不見為淨的灰燼,隱藏過去不代表是『好』的選擇……」今(12)日下午促轉會「彼時影,未來光」特展舉辦講座,邀請政大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談威權時期「加害人」應如何處置。林佳和曾承接促轉會研究案探討加害人體制,而今日,林佳和援引各國經驗分享,並強調唯有處理過去歷史才可能和解、才可能改善現有的人權問題:「如果對很多重大不公不義不處理、一瞬間變成充滿美好正義的國度,這是謊言。」
如何定義加害人?美國學者一席話引深思:大屠殺不只是希特勒造成的,是很多歐洲人幾百年來的夢想
要追究加害人,第一個問題就是:誰是加害人?林佳和說,某種程度上被害者算是好尋的,但加害人在哪就是一個難解的問題。
林佳和回憶,當林宅血案、黨外人士林義雄家人遭殺害時他才國三,那時他的父親近乎崩潰哭喊:「我這輩子一定不會看到林宅血案的真相,不會知道誰是凶手。」隔一年又發生陳文成命案,林父又崩潰一次,林佳和嘆:「我這輩子看到父親哭兩次,就這兩次。」
林父生前一直說自己這輩子不知道能否看到真相,林佳和說,父親是在2019年過世的,當然沒機會看到真相。即便幾年前林佳和告訴父親「應該有機會」,但那時父親已經失智了,他也聽不懂林佳和在說什麼,可能前5分鐘說他弟弟、又說是鄰居,連兒子都不認得,「我跟他講,他已經聽不懂了……他當然沒能看到真相,如同今天台灣社會一樣。」
談起「誰是加害人」一題,林佳和談起1990年代美國學者Daniel J. Goldhagen著作《希特勒自願的劊子手:一般德國人的納粹大屠殺》,Goldhagen清晰點出:大屠殺不只是希特勒造成的,是很多歐洲人幾百年來的夢想。另一本書《鄰人》則是談納粹佔領波蘭小鎮後駭人聽聞的屠殺事件,鎮上一半的人殺了另一半的人、把自己的鄰居殺了,所有人把根深柢固的、不知怎麼解釋的、各式各樣的成見,在納粹佔領波蘭後,終於釋放了他們「殺鄰居」的熱衷渴望。
回到台灣,林佳和說也許台灣在威權時期並沒有那麼「戲劇化」,大屠殺未必到歐洲人這樣斬殺鄰居的程度,問題是,「加害人」真的只有那些眾人耳熟能詳的獨裁者嗎?事實上加害人可大可小,因此台灣人必須思索:到底台灣人理解的「加害人」是什麼?而處理不同的加害人,也會有不同的方式。
關於該如何定義「加害人」,林佳和強調,不會只有獨裁者,問題是在「共犯結構」中如何抓出人們意識上的加害人、制度上必須處理的加害人,也應思考制度選擇如何處理。
至於定義,林佳和提供國際對「國家體系不法」定義:屠殺、失蹤、刑求、暗殺、恣意逮捕、驅逐、誘拐、種族攻擊、歧視、故意搗毀住宅與土地、性侵與其他對女性之殘酷暴行,來自過去的壓制性政權,由武裝之民兵、軍人、警察或其他不法政權之機關成員,在體制更迭前所為──以上行為的行為人就是加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