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超貸案,金管會針對金控負責人何壽川下重手,解除金控董事職務,除此之外,金管會今天同時針對永豐金證券香港子公司輝山乳業融資案,協助陸資輝山乳業投資大同公司股票,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以60萬元罰鍰,並且對經理人葉黃杞祭出停職處分,連同4月針對超貸案重罰永豐銀1000萬元,今天形同對永豐金過去2年相關缺失全面開罰,金管會主委李瑞倉表示,「永豐金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風險太集中」
GrandCapital正常繳息,但何壽川未揭露妻子曾在該公司轉投資任董事
永豐金超貸案,金管會在調查過程,雖然不斷強調對上海三寶集團境外紙上公司Giant Crystal(GC公司)貸款,目前為止仍然正常繳息,不過,金管會對於GC公司於2012年向永豐銀行增貸1億美元過程,何壽川身為永豐金董事長,並未向永豐金董事會揭露妻子張杏如,曾在95年11月8日到101年6月26日期間,擔任GC公司轉投資Star City地產公司董事。
證期局局長王詠心表示,何壽川同時擔任永豐金與永豐餘二家上市公司負責人,張杏如在接受約談過程,坦承永豐餘與何壽川家族參與GC公司可交換公司債(股票交換標的為Star City),永豐餘在參與投資過程,未能據實揭露交易資訊,張杏如自2006年擔任Star City董事後,永豐金子公司永豐金租賃公司在民國99年,透過「Giant Crystal」輾轉將資金貸予三寶公司,這部分是否涉及不法,目前檢調正在進行調查。
銀行局局長王儷娟表示,永豐金在2012年增貸予GC公司以前,先前係透過永豐金租賃子公司授信予GC公司,由於金管會針對租賃公司前十大授信戶的申報,和銀行業沒有採取相同模式,因此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察覺關係人交易。
金管會銀行局:何壽川身為永豐金負責人,對於個人利益沒有保持相關分際
王儷娟表示,何壽川身為永豐金負責人,在2012年GC公司授信過程,對於個人利益沒有保持相關分際,配偶張杏如擔任Star City董事期間,未向永豐金申報利害人關係資訊,永豐金子公司永豐銀行,對於大股東利益迴避對象,並未妥適建檔、落實查核,違反銀行法規定。
另外,何壽川與永豐金總經理游國治,在永豐金子公司永豐金租賃核准三寶集團六千萬美元放款,在此之前,何壽川家族與永豐餘海外控股公司YFY全球投資公司,已取得三寶集團可交換公司債,何壽川作為YFY全球投資公司唯一董事,配偶長期擔任Star City董事,何在討論授信案過程,並未向永豐金進行相關資訊揭露,違反利益迴避原則,GC公司融資額度近一億美元,該筆授信案違反銀行授信5P原則,導致永豐金承擔信用風險大增,對旗下金控與永豐餘等關係企業,沒有保持利害分際,嚴重減損法律遵循要求。
金管會:依金控法,何壽川未來五年內將不得擔任金融機構負責人
「永豐金在這個案子,就是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這樣做法風險太集中」,李瑞倉表示。
王儷娟表示,金管會先前針對永豐銀對GC公司超貸部分,已對永豐銀行1000萬元罰鍰,今天再針對GC公司超貸案,解除何壽川董事職務,依據金控法,何壽川未來五年內將不得擔任金融機構負責人,游國治部分未來如果檢調偵查結果,認定其違反相關規定,金管會也不排除對游進一步處分,對於永豐金董監事未能落實利害關係人資訊揭露,金管會將凍結永豐金相關投資申請,待該公司具體改善後,才解除相關處分,「本會將持續要求永豐金確實檢討,並持續關注其改善情形。」
銀行局官員表示,金管會依據金控法第54條,解除何壽川董事職務,先前,金管會曾在2009年針對開發金控公開收購金鼎證券案,對開發金總經理辜仲瑩解除董事與經理人職務,至於先前兆豐違反洗錢申報案,則是以銀行法第61條解除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等人職務。至於更早以前的金控負責人解職案,包括前國票金董事長林華德與中信金董事長辜仲諒,都不是以金控法予以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