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對香港強加的新《國家安全法》有許多前所未有的和駭人聽聞的內容。一舉之下,中國未經當選的領導人剝奪了長期以來使這座城市有別於中國大陸的自由和法律保護。該法律中最令人震驚的條款是第38條,該條將含糊不清的政治罪行的刑事處罰有效地適用於世界任何地方的任何人,無論他們是否與香港有實質聯繫。正如法律專家所指出的那樣,這種域外法權使該手段比中國大陸自己的《國家安全法》涵蓋更廣。
但是,第38條及其全部能涉及到的,只是中國當局過去一個月採取的幾項手段之一,以宣稱控制在國外表達的觀點,並威嚇海外的外國和中國公民。總之,這些手段迫使世界各地的人們重新評估旅行路線、商業模式和溝通方式。儘管一些政策制定者、外國領導人和民間社會團體直言不諱地批評北京行動,但他們最終可能成為新一輪全球自我審查浪潮中的另類。
北京瞄準的海外學生和批評家
立即受到新的《國家安全法》影響的是目前在海外的數千名香港學生,他們在外國大學校園和社交媒體上公開支持香港的民主抗議者。在外國大學中也有一小部分中國大陸學生表示支持香港人的民主願望和權利,包括在接受國際媒體採訪時表示支持。
尚不清楚第38條是否適用追溯,以懲罰法律生效之前的言論。但是,鑑於中國和香港政府與國際法治準則已經漸行漸遠,這些年輕人中的許多人可能不願在這種情況下返回家鄉來賭上自己的自由,教育和未來。即使過去的行動是被豁免的,希望或需要返回家園的學生也不得不將他們的觀點藏在心裏,以免受到嚴厲的處罰。 2019年11月,來自明尼蘇達大學的一名學生因一系列關於國家主席習近平的不推崇推文被中國判處六個月監禁。相比之下,香港法律規定的最高刑期為無期徒刑。
學生並不是唯一有風險的人。第38條將寬泛得多的各色人等(包括本文作者在內),如果他們前往香港、中國內地或法治薄弱且政府急於討好北京的任何國家,都置身於被拘留和起訴的風險之中。正如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教授郭丹青(Donald Clarke)在對該條款及其潛在施用的詳細分析中指出的那樣:「如果您被中國政府的視線盯上了,我不建議你去泰國。」
放棄公民身分和外國人質
中國大陸最近發生的一系列事件說明了外國公民現在可能面臨的危險。 6月30日,北京一家法院以習練法輪功的罪名判處加拿大公民和女商人孫茜有期徒刑八年。法輪功這一打坐和精神修煉團體在中國被禁止,但在加拿大和世界其他地方可以自由修習。她已經被關押了三年多。不幸的是,對中國的法輪功信眾來說,嚴厲的刑罰本身並不罕見,但此案的另一個方面很引人注目:孫茜顯然被迫放棄了加拿大國籍,親戚和前律師報告說她在拘留期間遭受了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