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知道的是:政府針對勞保被保險人的生育補助有許多方案,勞保生育給付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該如何申請、補助金額如何計算,一次詳解。」
勞保生育給付:只限女性被保險人可請領
依《勞工保險條例》,女性被保險人只要「參加勞保滿280日後分娩」或是「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即符合勞保生育補助的申請資格。
因此,若只有先生參加勞保,配偶生產時,先生是無法請領生育給付的,只有女性被保險人生產可請領。
勞保生育給付的給付標準是依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放兩個月的生育補助費,不論是自然產或剖腹產給付的標準都一樣,雙生或多胞胎則另外按比例增給。舉例來說,若是生雙胞胎,就發給4個月;生三胞胎,就發給6個月,以此類推。
申請勞保生育給付者,需在5年內向勞保局申請,並提供下列文件:
- 給付申請書
- 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若已辦理嬰兒出生登記者,則免附出生證明書)
- 被保險人的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育嬰津貼:父母皆可申請,一次以一名子女為限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屬於就業保險的一環,只要被保險人的投保年資滿一年以上,且子女滿三歲以前,即可向公司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向勞保局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給付標準是依照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每一名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父母都是被保險人、有同時撫養兩名以上未滿三歲子女的情形,則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過需各自以不同子女的名義申請,且每次以請領一人為限。
換句話說,父母各自一方先申請其中一名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領完6個月後再行提出申請另一名子女之津貼請領手續。
至於父母只撫育1名未滿3歲之子女者,需於不同時期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於相同期間重複申請。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需在2年內向勞保局申請,並準備下列文件: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
-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應載明育嬰留職停薪起、迄期間,若申請書所附證明經投保單位蓋章,則無需另外檢附留職停薪證明)
- 被保險人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
- 被保險人的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責任編輯/任婉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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