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51年的美國神父甘惠忠希望領到我國身分證,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昨(16日)表示,關於甘神父能否取得身分證的國籍法第9條修正草案已由內政部提出、政委審議中;行政院長江宜樺也盼修正案能盡速通過立院審查。
甘神父來台半世紀,在台南創立了台灣第一個立案專收心智障礙者機構,關注弱勢、兒童議題,卻因未放棄原國籍,而無法成為「正港」台灣人。甘神父表示,由於自己是慎終追遠的人,「祖德難忘,政府若能同意我不必放棄原國籍,我會非常開心。」
甘神父說,他在台灣大半輩子拿不到身分證,在香港教會的同事入港籍卻都能保有祖籍,讓他覺得台灣仍當他是外國人。台灣未公平對待想保有祖籍的新住民,「也是種歧視」他指出。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說,雙重國籍在政治上不可行,但甘神父對台灣的奉獻,已和母國等同、甚至超過,因此他支持修法放寬對特殊貢獻者的身分認定。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也說,除《國籍法》可設特別條款外,也可考慮用個案處理,讓有特殊貢獻者以特例方式取得身分。
現行國籍法第9條規定,必須先放棄母國國籍,才能申請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進而取得身分證。據了解,目前政院傾向在第9條加入「對國家有殊勳及國家所需人才,申請歸化不需放棄原國籍」之類的文字,以利政府攬才和留才;政委簡太郎表示,如業務單位及其他部會均無意見,會盡快將草案送院會討論通過、請立院審議。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則建議,政府的移民政策、外籍人士歸化制度已經到了總檢討的時機,內政部應該確立核心價值與審查標準,不能碰到一個案就修一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