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三金的得獎名單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但在昨晚落幕的金曲獎上,主持人口中的最大獎則是頒發給了桑布伊的創作專輯-椏幹。但回過頭來看,你我心目中所想像的最大獎又是什麼?今年在過去往往被被認定是壓軸的最佳國語專輯獎之後,又新增年度專輯獎,其集結了國語、台語、客語和原住民語的「最佳專輯獎」入圍專輯,再加上草東沒有派對的《醜奴兒》以及生祥樂隊的《圍庄》,共24張專輯入圍。
此獎一出,不免引起一陣波瀾:例如,為何最佳專輯獎的得主會錯失最佳原住民語專輯的得獎機會;或是有了評審團獎,為何還需要年度專輯獎?兩者之間的差異與意義在哪裡?對此,本屆金曲獎的評審團主席黃韻玲回應道:「年度專輯獎是個全新的思考模式,看音樂性以及如何影響一整個精神層面,她個人認為桑布伊的專輯裡展現了最大的包容力。」
但是這思考模式絕非空前獨厚,美國的葛萊美獎就以樂種作為頒獎的分類,而回到金曲獎本身的創立宗旨而言,或許其獎項在象徵意義上的肯定仍大於多元文化發展的實質幫助。近年來,或多或少有著質疑為何要以語言(族群)作為分獎依據的聲音出現。翁嘉銘也曾評論:「即便是『原住民族群』,就有這麼多種不同的『語言』,對於彼此的音樂也不見得完全了解,以語言分類本身就是荒謬的事情。」
事實上,國家級的獎項始終都是一個文化戰場,用語言配獎的同時也直指臺灣族群文化政策的發展重心,往往是以族群委員會(例如原民會、客委會)並陳的角度出發,例如在早期,金曲獎從第三屆開始將演奏專輯獨立設獎,並按國語和方言分設獎項,再到2005年第16屆金曲獎將流行類演唱專輯獎和新人獎分別按語言劃分為國語、台語、客語和原住民語。
這些獎項的配置好比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彷彿每個族群都有分配到獎項,就能展現我們對於多元文化的重視。但伴隨著時代的演進,值得去反思的是:「我們對於音樂與文化連結的想像是什麼?」很快地,我們習以為常的「國」語在定義上,將因應著國家語言發展法的設置,而調整為指本國族群或地方使用之自然語言及手語。換言之,無論是華語、台語、原住民語、客家語或甚至是東南亞族群所使用的語言,未來都會是音樂創作中的一部份。
參酌語言類型的獎項分類,所象徵的或許是種文化保護主義,然而時至今日,無論是音樂的曲風、編曲,或甚至是演唱的語言,也都可能是交雜而混種的。去年最佳年度歌曲獎的得獎主舒米恩曾提過:「我覺得文化延續,必須要有一個脈絡。建立在這個脈絡的基礎上,是時間的累積;而所謂的認同,就是因為累積的東西夠深厚,像漢文化、原住民文化。一群人自然而然地在範圍裡面產生一些生命的共同經驗之後就會產生脈絡。」
如果說音樂的本質是對話,那就不應該存在著語言或是性別的藩籬。分門別類的時代或許已經過去,下一步去思考的應該是在做好文化保存的基礎上,促進這塊島嶼上的不同音調能相互的對話與合鳴。如此一來,不管誰吟唱的是何種語調或音色,那都會是臺灣的歌。
*作者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碩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