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黨派立委涉收賄案震撼政壇,台北地院連續2日召開羈押庭後於今(4)日下午裁定立委蘇震清、廖國棟與2人的辦公室主任余學洋、丁復華、立委陳超明、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等7人全數羈押禁見,前立委徐永明則裁定80萬元交保。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珮禎指出,本案所有被告都否認犯行,且法官認為本案涉及國會議員、賄賂金額及影響利益龐大,危害國家法益甚大,本案立委及行賄者都具有相當財力及影響力,為防止後續用通訊軟體串供因此判定有必要羈押。
談及前立委、時代力量主席徐永明裁定80萬元交保的原因,黃珮禎說明,法官審理後認為徐只是期約賄賂,且金額不明,並無金流追查之問題,且期約案件發生時間較近,所為行為明確單純,裁定80萬元交保,未限制出境及限制住居。
李恆隆涉嫌行賄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陳唐山、徐永明等人,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立委趙正宇則被控收賄,護航殯葬業者。台北地檢署日前諭令陳唐山50萬元交保、立委趙正宇則是10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