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激動人心的時代,只有心懷不滿的人才會說,或許商業和經濟尚未被徹底改造。或著,被視為是新秩序的東西,實際上只是一個註定要結束的階段,因為公司更理解市場與新的技術。好日子要開始了。
經過十年的開放混亂與寬鬆的市場進入,確實發生一些令人驚訝的情況。Google、Ebay、Facebook 與亞馬遜等幾家公司並未消失。它們走過五年淘汰的臨界點,卻完全沒有瓦解或隱退的跡象。相反的,這些大公司似乎固若金湯,它們的主導地位甚至持續增長。
突然之間,不再有十幾個有著不同想法的搜尋引擎,只有一個搜尋引擎。不再有數百家人人都去的商店,只有一家「什麼都賣」的店。如果不使用 Facebook,就是讓自己成為數位隱士。不再有下個新事物,或至少,不再有個新事物能對舊事物構成嚴重挑戰。
不幸的是,反托拉斯法沒有注意到二十世紀九○年代已然過去。相反的,在長達十年或更長的時間裡,它給了大型科技公司通行證,即使面對的是相當明顯的危險或反競爭合併,也是如此。Facebook 的故事就是最好的例證。
Facebook 在二○○四年成立,很外就打敗競爭者 MySpace,MySpace 曾是洛杉磯罕見的科技新創成功故事,但後來成為一堆擾人的廣告、假用戶,以及網路小白的聚集地。在短短幾年內,Facebook 就在多用途的社交網絡取得早期主導地位。
但到了二十一世紀二○一○年代,Facebook 面臨了最危險的挑戰者,一家名為 Instagram 的新創公司。Instagram 結合相機應用程式與社交網絡,通過社交網絡可以輕鬆在手機上共享照片,很受年輕人歡迎,人們很快就注意到它超越 Facebook 的一些優勢。正如商業作家卡森(Nicholas Carlson)曾說,Instagram「讓人們可以更輕鬆、更快速的完成他們想在 Facebook 上做的事情」。
Instagram 只成立十八個月就擁有三千萬用戶,憑藉它在行動平台上的優勢,很有可能成為 Facebook 的主要挑戰者,因為行動平台是 Facebook 的弱點。根據網路時代的信條,當時八歲的 Facebook 應該要退休了。
但這個破壞性的預言硬生生被打斷了。Facebook 並沒有屈服於不可避免的情勢,而是意識到它可以買斷這家新公司。Facebook 才花十億美元,就解決了存在的問題,而且讓投資人鬆一口氣。如《時代》雜誌所言,「收購 Instagram 向投資人傳達一個訊息:這家公司在努力主導生態系統的同時,也在壓制新興的競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