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返還國有地,救國團總部8月底搬離志清大樓

2017-07-03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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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不當黨產會「低價承租國有地」的指控,救國團最近正加速返還國有地,同時將地上物一併捐贈給中央或地方政府,也預計在今年8月將總部搬離位於台北市松江路的志清大樓。(資料照,取自Google Map)

為避免不當黨產會「低價承租國有地」的指控,救國團最近正加速返還國有地,同時將地上物一併捐贈給中央或地方政府,也預計在今年8月將總部搬離位於台北市松江路的志清大樓。(資料照,取自Google Map)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針對救國團在戒嚴時期,低價承租國有地進行調查,救國團方面為了避免落人口實,最近正加速返還國有地,同時將地上物一併捐贈給中央或地方政府,其中,最具指標的台北市松江路志清大樓,在救國團主動撤回上訴後,救國團預計今年8月將總部搬離該大樓,新任救國團主任葛永光最近也在臉書上貼出一張新北市團委會返還捐贈典禮照片,強調將轉型「社會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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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今年針對救國團與婦聯會2個戒嚴時期重要國民黨外圍組織,分別進行行政調查,目前為止已進入收尾階段,較早舉辦聽證的救國團,由於在戒嚴時期沒有類似婦聯會「勞軍捐」的強捐,救國團在2015年底總資產雖有53億元,但扣除掉指定用途及獎助學貸款4.7億元,與儲存於銀行基金9億退休準備金存款,和箱婦聯會總資產高達380億元相比,可以說是小巫見大巫,較具爭議資產,僅剩下過去長期低價承租的青年活動中心與各縣市團委會。

加速還地、捐贈地上物 救國團:僅剩台中市團委會使用國有地

日前,葛永光在臉書上貼出一張救國團捐贈新北市團委會地上物予新北市政府的照片,他表示,該照片「象徵一個新的開始,救國團過去都是向政府租用土地,自己蓋建物,如今政府將過去因為救國團是公益團體而給予的租金優惠取消,救國團必須付高額租金,還要受外界誤解及批評,不如還地捐屋,轉型成真正的社會企業。」

2017-07-02-救國團主任葛永光在臉書上貼出一張新北市團委會返還捐贈典禮照片-取自葛永光臉書
葛永光在臉書上貼出一張救國團捐贈新北市團委會地上物予新北市政府的照片。(資料照,取自葛永光臉書)

救國團研發會副執行長鄭斐文表示,救國團為了擺脫外界「低價承租國有地」的誤解,過去一段時間正加速返還承租國有地,並且將地上物捐贈給當地縣市政府,舉例來說,位在鳳山的高雄縣團委會,在縣市合併後,已捐贈給高雄市文化局;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土地產權分別歸高雄市政府與台灣自來水公司擁有,先前也已將土地與地上物捐贈返還。另外,位在桃園復興的霞雲探索教育基地攀岩設備,救國團也已贈送給桃園市政府。

在各縣市團委會方面,救國團位在屏東市中華路的屏東縣團委會,目前已承諾屏東縣政府有條件贈與,待救國團找到承租地搬遷後,地上物即歸縣政府所有;日前捐贈的新北市團委會,地點在板橋中正路林家花園附近。

鄭斐文表示,目前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仍使用國有地部分,目前只剩下目前位在台中市雙十路的台中市團委會,當初救國團在台中的團委會原本位在火車站附近的民族路商業區,當初配合市政府變更用地為商業區,將團委會搬到現址,台中市政府過去一段時間已透過行政訴訟,向救國團要求返還雙十路土地,不過,該大樓當初係救國團自費興建,屬RC鋼骨構造,耐用年限長達60年,當時還找了知名東海建築系教授設計,市政府要求拆屋還地,現階段有困難,目前該案仍在高院審理階段。

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租約延至2024年 地租按公告160%徵收

至於先前被台北市議員質疑「賤租」的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土地部分歸台北市政府、國產署與鐵路局所有,建物部分則有3分之2歸救國團,在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救國團與市政府達成協議,青年旅館等營業用地上物,租約延長到2024年,在此之前,地租將按照公告地租的160%徵收,救國團並沒有賤租,租約到期後救國團也會將土地與建物捐贈返回給相關單位。

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取自中華民國國際青年之家協會網站
劍潭青年活動中心部分,救國團與北市府達成協議,青年旅館等營業用地上物,租約延長到2024年,在此之前,地租將按照公告地租的160%徵收。(資料照,取自中華民國國際青年之家協會網站)

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救國團承租國有地部分,除了租約尚未到期部分(例如溪頭青年活動中心)向林務局繼續承租之外,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承租國有地部分,「目前已經清理、歸還得差不多了」,松江路志清大樓部分,救國團也承諾8月底要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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