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發布2015年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資料顯示,台灣所得前5%的家庭,平均年所得為471.5萬元,最後5%的家庭,平均年所得僅4.7萬元,差距高達百倍。此外,城鄉之間也存有貧富差距,台北市平均每戶年所得為132.6萬元,以農業為主的嘉義縣則是73.2萬元,居所得排名最後一位。
根據財政資訊中心資料,台灣所得前5%的家庭,平均年所得為471.5萬元,最後5%的家庭,平均年所得僅4.7萬元,差距高達百倍,顯示台灣貧富差距不斷擴大。
根據歷年統計資料,2005年前5%的家庭所得與後5%家庭所得僅差55倍,到了2014年飆高到差距109.7倍。
進一步分析所得來源,前5%的家庭薪資所得平均為286.8萬元,股利所得平均約123萬元,分別是最窮5%家庭的198倍、97.5倍,可見貧富差距不僅在薪資所得,有錢家庭的財務投資也加大了貧富落差。
至於台灣前5%的家庭所得多有錢?根據財政部統計,2015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戶數約613萬戶,申報綜合所得總額約5.7兆元,但前5%家庭的申報所得就占了綜合所得總額的25.3%,等於台灣前5%的家庭所得佔了全國所得4分之1。。
城鄉貧富也有差 北市每戶平均所得達132.6萬 嘉縣僅73.2萬
此外,城鄉之間的家戶所得也出現貧富落差,根據資料顯示,台北市每戶平均所得達132.6萬元,居全台之首;新竹縣市因為有竹科高薪加持,新竹市每戶平均所得為129.2萬元、新竹縣110.8萬元,分居2、3名。
但嘉義縣、南投縣、屏東縣這些以農業為主的縣市,家庭平均年所得分別僅73.2萬元、73.3萬元、73.8萬元,分居倒數前3名。
「許多窮人不用繳綜所稅」 財政部:實際差距可能更大
財政部官員說明,綜所稅申報資料不含分離課稅、免稅所得及非課稅所得等,且許多窮人可能收入低到不用報稅,富人則有不少避稅管道或免稅所得,所以實際所得差距可能更大。
但財政部強調,直接以課稅用途的申報所得計算所得差距倍數顯已失真,無法客觀呈現所得差距的真實狀況,相關數據應以主計總處公布資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