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會對於行政院所提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預算紛紛擾擾,個人僅就其中水環境建設的35億再生水預算部分提出淺見。
穩定水源供應,使民眾免受缺水影響生活品質是各國政府重要施政目標。這幾年由於氣候變遷,我國正面臨旱澇頻率增加以及水資源時空分配不足的困境,再加上新建水庫有其困難性,因此開發新興水源以替代傳統水源有其必要性,過去兩年政府陸續公告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及其相關九項子法,水利署更與營建署通力合作,編列151億經費於台中、台南及高雄等有缺水之虞地區興建六座再生水廠,每天提供28萬噸再生水,讓擔心有缺水風險的工業廠商部分使用以替代自來水,其售價只比自來水的產水成本再高一點點,水質比照純水,廠商用得安心,又可減少缺水導致每噸水平均2000元工業產品產值的減產問題,原本供應工業所需之原水可轉成供應民生用水,政府也可減少開發傳統水資源的壓力,達到民眾、廠商以及政府三贏的局面。
在耗水費徵收、水污費開徵以及醞釀提高自來水費的氣氛下,用水大戶已經開始接收再生水是保險水的概念,平時花少少的錢買保險,除可得到比自來水還好的原水水質而降低自己的產水成本外,在缺水時期又可以成為避免減少產能的保命水,所以包括彰濱工業區、中科台中園區以及臨海工業區的用水大戶均表達強烈的意願想要使用再生水。
此次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初步編列35億元就可每天可有9.4萬噸的供水量,相當在缺水時期創造每天1.9億的工業產值,只要缺水20天,這筆錢就能回收,又可以藉此讓我國的再生水產業有練兵的機會以待進軍新南向市場。如果我國真能如期於民國120年達到每日132萬噸再生水的行政院政策目標,約略等同於500萬人之自來水使用量,比目前嚴重缺水地區的台南、高雄二市總人口數465萬還多,其供水穩定,可做為我國水資源開發的第二水源,可讓民眾免於缺水危機、廠商減少缺水風險、再生水產業蓬勃發展以及政府減緩開發傳統水源壓力,一箭四鵰,何樂而不為?
*作者為中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教授,長期從事台灣再生水相關科技與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