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2008年因參與起草《零八憲章》,2009年遭到北京當局指控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11年徒刑。他當年在法院以「我沒有敵人-我的最後陳述」為題自辯,表示「因言獲罪」不符中國憲法的人權原則,他只是踐行憲法所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自己所作所為無罪,但也強調「不要仇恨」、「我沒有敵人」。
這篇文章曾在諾貝爾頒獎典禮上被朗誦,劉曉波卻始終無緣領取將其視為「中國人權奮鬥的標誌與豐碑」之最高榮譽,而是在錦州監獄裡「因言服刑」,他的妻子劉霞則在獄外也持續遭到騷擾與軟禁。直到今年5月26日劉曉波因肝癌末期保外就醫,瀋陽醫院7月13日宣告不治,這位良心犯終究沒能到重獲自由的那一天。
由於中國當局始終不願釋放這位政治犯,劉曉波在彌留之際是否留下隻字片語,也未可知。但透過這篇8年前的最後陳述,可以看到劉曉波對中國民主法治的期許、對中共執政理念進步的讚許、對妻子的愛與感謝,更重要的是,劉曉波論述了為何即便他遭遇如此橫逆,依舊不願帶有一絲仇恨,因爲這會「毀掉一個社會的寬容和人性,阻礙一個國家走向自由民主的進程」。
〈我沒有敵人〉全文如下(粗體為編輯所加)
在我已過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年6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轉折時刻。那之前,我是文革後恢復高考的第一屆大學生(七七級),從學士到碩士再到博士,我的讀書生涯是一帆風順,畢業後留在北京師範大學任教。在講台上,我是一名頗受學生歡迎的教師。同時,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識分子,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發表過引起轟動的文章與著作,經常受邀去各地演講,還應歐美國家之邀出國做訪問學者。我給自己提出的要求是:無論做人還是為文,都要活得誠實、負責、有尊嚴。那之後,因從美國回來參加八九運動,我被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投入監獄,也失去了我酷愛的講台,再也不能在國內發表文章和演講。僅僅因為發表不同政見和參加和平民主運動,一名教師就失去了講台,一個作家就失去了發表的權利,一位公共知識人就失去公開演講的機會,這,無論之於我個人還是之於改革開放已經三十年的中國,都是一種悲哀。
想起來,六四後我最富有戲劇性的經歷,居然都與法庭相關;我兩次面對公眾講話的機會都是北京市中級法院的開庭提供的,一次是1991年1月,一次是現在。雖然兩次被指控的罪名不同,但其實質基本相同,皆是因言獲罪。
二十年過去了,六四冤魂還未瞑目,被六四情結引向持不同政見者之路的我,在1991年走出秦城監獄之後,就失去了在自己的祖國公開發言的權利,而只能通過境外媒體發言,並因此而被長年監控,被監視居住(1995年5月-1996年1月),被勞動教養(1996年10月-1999年10月),現在又再次被政權的敵人意識推上了被告席,但我仍然要對這個剝奪我自由的政權說,我堅守著二十年前我在《六二絕食宣言》中所表達的信念 — 我沒有敵人,也沒有仇恨。所有監控過我,捉捕過我、審訊過我的警察,起訴過我的檢察官,判決過我的法官,都不是我的敵人。雖然我無法接受你們的監控、逮捕、起訴和判決,但我尊重你的職業與人格,包括現在代表控方起訴我的張榮革和潘雪晴兩位檢察官。在12月3日兩位對我的詢問中,我能感到你們的尊重和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