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肅清異己?香港高等法院撤消4名立法會議員資格 民主派遭到重創

2017-07-14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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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14日宣判,撤消(左起)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4名特區立法會議員資格(AP)

香港高等法院14日宣判,撤消(左起)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4名特區立法會議員資格(AP)

香港高等法院14日宣判,裁定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及姚松炎4名特區立法會議員的宣誓沒有法律效力,自2016年10月12日起喪失出任或就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立法會形勢丕變。這4位民主派議員可在28天內向上訴庭申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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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區慶祥就前特首梁振英和律政司袁國強提出的司法複核案作出判決,分別裁定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及姚松炎在宣誓時作出的誓言是不合法和無效的,4位議員資格撤消(DQ),並須為特首及律政司支付訴訟費。4人還可能被討議員薪酬及津貼,每人約400萬港幣(新台幣1575萬元)。

羅冠聰所屬政黨「香港眾志」發表聲明指出,這項裁決不單象徵香港民主的倒退,連同先前被褫奪議席的梁頌恆及游蕙禎,合計共超過18萬5000名市民的聲音遭藐視。香港眾志質疑:「試問毫無民意授權的港府憑甚麼辱沒人民的意志,難道這十八萬名市民不配擁有代議士?」

2016年10月12日香港第六屆立法會就職的宣誓儀式上,劉小麗刻意以極慢的速度讀出誓詞,羅冠聰、梁國雄及姚松炎在宣讀誓詞時,加入香港法例《宣誓及聲明條例》規定的立法會議員誓詞之外的內容,或以不正常的語調讀出誓詞。同年12月2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律政司向特區高等法院提起司法複核,要求法庭裁定上述4人的宣誓無效並頒令相應的議席懸空。

香港高等法院14日宣判,撤消(左起)姚松炎、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4名特區立法會議員資格(AP)
香港高等法院14日宣判,撤消(左起)姚松炎、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4名特區立法會議員資格(AP)

在四名議員被裁定喪失議員資格後,正在主持會議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健波表示,他們4人不得行使立法會的相應職權,請他們離開會議,並宣佈撤消當日會議。

梁振英和袁國強去年就2名「辱國」候任議員梁頌恆及遊惠禎的宣誓問題向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複核。香港高等法院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作出的解釋,於2016年11月15日裁定撤消兩人立法會議員資格。

4人遭撤消議員資格之後,加上去年遭撤消資格的梁頌恆及游蕙禎,立法會民主派(非建制派)已失去6席立法會席次,日後面臨政治制度改革(政改)表決時恐陷入劣勢,很容易失去1/3加1席的否決權關鍵席次。

香港「港獨」青年領袖梁頌恆、游蕙禎日前遭到香港警方逮捕(AP)
香港「港獨」青年領袖梁頌恆、游蕙禎日前遭到香港警方逮捕(AP)

港府向立法會提出的一般法案只須過半數出席會議的議員支持便可通過,但有關特首選舉、彈劾或立法會選舉的政改法案,須獲全體70席議員2/3支持(即47票)才能通過。換言之,只要民主派守住24席,便可手握「關鍵否決權」,令港府無從入手。

若最終補選的6席全由建制派取得,建制派將取得46席,民主派僅剩23席。民主派若未能得到無黨派議員陳沛然支持,即使23人全數反對政改法案,法案仍會獲47票通過。

今年是香港回歸中國20周年,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本月1日結束香港訪問行程之前,發出強硬訊息,強調絕不允許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的活動。新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也說,面對新形勢,港府會依法處理任何衝擊國家主權安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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