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70歲的伊朗女律師兼人權活動家希琳.伊巴迪,由於畢生為伊朗的人權、女權、兒童權益奔走,2003年10月榮獲諾貝爾和平獎肯定,成為第一位獲得諾貝爾獎的伊朗人與穆斯林女性。然而在伊朗政府對異議人士的迫害下,造成她從2009年6月起流亡英國。
出生知識份子之家 伊朗史上首位女法官
1947年,希琳.伊巴迪(Shirin Ebadi)出生於伊朗西北部的古城哈馬丹(Hamadan)的知識份子之家,一歲起隨家人移居首都德黑蘭(Tehran),畢業於德黑蘭大學法律系,1969年3月起正式擔任法官,成為伊朗史上第一位女法官,並持續進修。1971年,她獲得德黑蘭大學特別法博士學位。
1975年,優秀的伊巴迪開始擔任德黑蘭市法院院長。1979年,伊朗爆發伊斯蘭革命(Iranian Revolution),什葉派最高領袖何梅尼(Ruhollah Khomeini)的追隨者2月推翻了美國支持的國王巴勒維(Mohammad Reza Pahlavi),同年4月成立了伊斯蘭什葉派政教合一的伊斯蘭共和國(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何梅尼政府上台後,表示伊斯蘭教義禁止女性擔任法官,因此伊巴迪被降級,只能從事法院的文書工作,經過抗議後,她被升為司法部「專家」,但無法忍受的伊巴迪選擇提早退休。退休後的伊巴迪想擔任律師,卻履遭拒絕,因此她在家中寫書,在報章雜誌發表文章,並在德黑蘭大學擔任講師。
披上律師袍 為弱勢發聲
1992年,伊巴迪終於獲得律師執照,開始執業。她為伊朗知名政治犯及其家人、弱勢團體喉舌,例如她曾為遭暗殺的改革派政治家福魯哈爾(Dariush Forouha)的家人打官司。2000年,她被控操縱伊斯蘭極端組織安薩爾(Ansar-e Hezbollah)成員承諾參與反改革派暴力的錄影帶,因此坐牢3星期,並禁止擔任律師5年。
伊巴迪從1990年代重返司法體系後,就一直捍衛伊朗的女性權利與兒童權益,並在西方資金的協助下,1994年成立保護「兒童權利協會」(Society for Protecting the Rights of the Child),2001年成立人權守護者中心(Defenders of Human Rights Center)。她也協助起草反虐待兒童身體的法律,伊朗國會2002年通過該法。
畢生為女權、人權、自由奮戰
她身處女性處處遭到壓迫的保守伊朗社會裡,毫不畏懼地批判父權社會,並將矛頭對準歧視女性的法律,多年來一直是伊朗婦女基層運動的領袖,她認為伊斯蘭世界的女性受到壓迫是因為扭曲伊斯蘭教法的父權社會掌控伊斯蘭教法的解讀權,如果伊斯蘭教法得到正確解讀,女性就能得到尊重。伊朗國會的女議員曾要求伊巴迪起草法案,解釋女性主動提出離婚的權利符合伊斯蘭教法,伊巴迪將該法交給政府,但男性議員叫她離開,連看都不看那份法案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