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因涉嫌侵占中影公司3億7000萬元資產,日前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蔡正元被收押提起抗告,但高等法院認定原裁定並無不當,22日將其駁回,本案不得再抗告。
高院指出,被告蔡正元雖否認犯行,惟依檢察官提出之偵查卷內證據資料,足認蔡正元涉犯刑法第342條背信罪、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蔡正元所涉業務侵占之金額高達新台幣數億元,部分款項流向未明,況且流向蔡正元所設之香港帳戶。而蔡正元前因法院判決應返還中影公司1億7000餘萬元,經強制執行中,已積欠甚多債務,其名下亦無資產,僅有通告費用收入,因此足認蔡正元有逃亡之虞。
此外,本案資金流向多有以現金提款、存款方式製造斷點,以隱匿金流增加追緝之難度,已有隱匿犯罪事證之情。本案阿波羅公司部分帳冊,也有被蔡正元湮滅證據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