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新聞台今年5月在報導民視大股東民間投資股權爭奪戰,被認定違反「涉己事務新聞規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不僅在6月初,將該案與民視無線台換照切割處理,NCC委員會今天討論民視新聞台換照案,又再度「高高舉起,輕輕放下」,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新聞頻道違反「涉己事務新聞規範」,屬於「新聞自律」範疇,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並無罰則,民視新聞台換照後,未來僅需定期呈報「新聞自律報告」。
換言之,民視新聞台在民間董監改選過程違反涉己原則協助公司派贏得經營權,事後只需要定期呈報報告,即可輕騎過關。
民視大股東全民投資今年5月股東會董監改選,民視公司派將本次經營權之爭,定調為「台獨保衛戰」,民視相關新聞報導,也一面倒地為公司派護航,根據民視新聞自律諮詢委員會調查,《政經看民視》節目5月份有民視經營權爭奪戰6則評論或宣示,時間長達30分鐘,明顯違反「涉己事務新聞製播規範」,但NCC委員會今天討論民視新聞換照案,對於新聞台違反「涉己事務新聞製播規範」部分,卻沒有給予任何處罰。
NCC以附附款許可方式,有條件通過民視新聞台換照申請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NCC今天以附附款許可方式,有條件通過民視新聞台換照申請,首先,針對南投縣議員陳翰立投資民間投資,違反《廣電法》黨政軍條款,NCC要求民視在換照後,3年內限期改正,並且處以民視20萬元罰鍰,另外,針對民視新聞台在民間投資股權爭奪戰過程,違反涉己事務新聞製播規範,「NCC請民視按照民視倫理諮詢委員會建議,日後製播新聞、政論節目,依據諮詢委員會建議,遵守新聞製播規範,執行情形作為下次評鑑、換照重點。」
由於民視新聞台取得換照許可,執照效期長達6年,未來只要每2年評鑑,民視新聞台在本次執照效期內,違反「涉己事務新聞製播規範」,不僅完全沒有受到處罰,未來只要定期呈報「新聞自律報告」,即可「頭過,身就過」,從本次事件脫身。
NCC副主委翁柏宗:違涉己規範,並無罰則
翁柏宗表示,新聞頻道自律,係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2條,根據衛廣法,新聞台違反「涉己事務新聞製播規範」,並沒有任何罰則,NCC僅能要求新聞台,「定期向主管機關提出具體報告」,日後若未定期提出檢討報告,依據衛廣法可處20萬到100萬元罰鍰。「我們是首次要求新聞倫理自律委員會,就違反涉己新聞規範部分召開會議,未來民視新聞台,不論談話性節目設在哪個階層或架構,都要按照新聞自律規範製播。」
對於NCC在本次事件中,對於民視新聞台未課以任何行政處罰,是否等於宣告,各新聞台6年前換照,所簽訂的「涉己事件新聞製播規範」形同具文?翁柏宗表示,NCC方面認為涉己新聞之製播,屬於「新聞自律」範疇,依據衛廣法並無罰則,「我們尊重其言論自由,但自律部分,必須由各媒體自行約束,沒有做好新聞自律的媒體,將喪失民眾信賴,對媒體也是很大處罰。」翁表示,新聞媒體具備社會公器角色,新聞報導與評論,應該用中立立場討論,不是扮演促動參與者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