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行政院公布新版護照封面,刻意將中華民國英譯國名「Republic of China」縮小,改環繞國徽,且字體小到不行,必須要重複寫三次才能繞完一圈,除了跟各國大學校徽或職業球隊隊徽中的一次文字環(弧)狀設計大相逕庭之外,也不免讓人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聯想,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反之,「Taiwan」字樣也被不成比例地放大,整體乍看之下相當突兀。無獨有偶,新任駐美代表蕭美琴日前在她推特私人帳號中,自稱是「臺灣駐美大使」(Taiwan Ambassador to the US),一再反映出民進黨政府外交部暗諷中華民國是「贅字」的相同心態。
中華民國被民進黨「借殼上市」已非一日之寒,綠營袞袞諸公看似已放棄推動公投制憲「法理臺獨」,對外打著中華民國旗號卻反中華民國,匪夷所思。既然中華民國四個字漢字「暫時」無法消失,民進黨人就只能想辦法先從國名英譯下手。若大家不健忘的話,今年四月曾有綠委連署提案,希望做成決議(resolution)要求行政院將我國名英譯「去中」並改名為「Republic of Taiwan或Chunghwa(後者即中華的音譯)」,當時引發輿論嘩然,但最後卻不了了之。
其實在歷史上,中華民國國名英譯並非一成不變。早在一九一一年孫中山為革命遠赴美國向華僑募款,發行名為「中華民國金幣券」的海外軍餉券,其背面書寫音譯「The Chung Hwa Republic」。至於中華民國官方英譯為Republic of China,可見於孫中山在民國元年就任臨時大總統不久後,寫信給他在香港西醫書院求學時結識的英籍恩師康德黎(James Cantlie)所用的總統府官箋上。
但一九二一年北洋政府簽訂的中華民國第一件平等新約《中德協約》的英譯文本中,則以「Chinese Republic」(中華共和國)來描述我國。一九二八年國民政府北伐收復北京之際簽訂《中美關稅新約》,改以「Nationalist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代表官方稱呼。至於我國在二戰期間所簽訂的條約,譬如一九四三年《中美平等新約》,以及大戰結束後制定的《聯合國憲章》中則都是使用「Republic of China」。另也有不少英文文件記載「National Republic of China」來強調「民國」涵義。
冷戰時期西方國家稱我為「自由中國」(Free China)。解嚴後,李登輝總統提出「中華民國在臺灣」(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的國家定位;陳水扁總統宣布將護照加註「Taiwan」(臺灣)字樣;馬英九總統沿用扁政府時期加註「臺灣」的英譯國名Republic of China (Taiwan),但去除中文國名後「臺灣」加註;蔡英文總統則多次在官方場合稱「中華民國臺灣」,不過否認英譯改成會遭外界質疑她片面改變現狀的「Republic of China-Taiwan」。
中華民國命運多舛,歷經長期戰亂、政府播遷來臺,民主化後又面臨所謂的「轉型正義」問題,從國名英譯變化可見端倪。如今我們站在歷史洪流的轉折點上,國人切莫忘建國初衷:要為華人追求民主自由的生活方式,而民主中國的框架也會是確保中華民國在臺灣生存發展的唯一正道。執政黨如果目光短淺,放棄追求穩定和平的兩岸關係,亦無意促進對岸民主化進程,整天想著如何用一紙行政命令來去除中華民國護照封面英譯名,或自稱「臺灣大使」,就能完成臺獨建國,恐怕也過於一廂情願。更遑論,海關人員其實是檢查旅客護照內頁資訊,封面根本不是重點。
*作者為中國國民黨發言人暨國際部副主任。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