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在當法官,我就告誡他,一定要很細心──對法官來講,這就是個『工作』,但對被告來說,卻可能是一生糾結……」
「冤案」一語看似離人遙遠,對於如今年近50的蘇建和來說,卻幾乎是他的一輩子──19歲那年,他無端捲入殺人案件、遭警察電擊刑求後被判死刑、擠1坪牢房隨時活在被槍決的恐懼下;歷經21年才得到真正「無罪」後,他放棄大企業邀約、投身薪水不高的人權團體、16年來堅持至今,卻又因最新判決面臨可能產生的民事賠償。明明沒殺人卻可能要賠償死者家屬,30年了,他還在跟這案件搏鬥。
2003年蘇建和初獲判無罪獲釋、案發21年後的2012年刑事全案定讞至今,或許人們對蘇建和的認識就是「冤獄平反」、能無罪是可喜可賀,但無罪判決並不是一切的終點,與社會脫節近12年的未知新生活、母親與弟弟背負的「殺人犯家屬」之名、死者家屬無法被平復的傷痕,都讓他到了2020年仍無法真正「平反」──儘管重生之路如此艱辛,蘇建和願以餘生致力公益,那鐵窗下的4170天,已深刻得讓他能夠理解各種弱勢者的無助、無望、無奈,如今他最大的盼望,就是一切官司能在有生之年終結。
「我叫越大聲他們就越高興,玩累了就換人來整我」19歲遭警察灌水電擊刑求到下體潰爛 他想撞牆自殺卻被戴上安全帽
2020年9月份採訪這天,面對相機鏡頭,蘇建和起先是抗拒的:「別拍到我臉,我不喜歡拍照。」沒等記者問折衷方案,蘇建和就接著說,他不是真的拒絕給拍,只是看到相機仍會怕怕:「以前一天到晚被記者拍拍拍,每天第四台都在報報報,現在30歲以上很多都還叫得出我的名字啊!」他原先只是個在平溪長大的孩子、高職工科畢業後做車床的年輕勞工,19歲那年捲入的冤案,卻讓他莫名成為媒體焦點、成為台灣「名人」之一。
1991年3月24日,汐止夫婦吳銘漢、葉盈蘭身中79刀慘死家中,警方雖依現場血指紋逮捕主嫌王文孝、王文孝也供稱是因為欠債才犯案,但因警方不相信被害人身中79刀是一人所為,王文孝便在壓力下供出弟弟王文忠與弟弟友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說殺人前還有輪姦,蘇建和的人生就掉入地獄。
先是友人王文忠遭警察灌水、怒罵「你哥怎麼可能誣陷你」、只能發誓說蘇建和也有作案,接著就是蘇建和被毛巾覆面灌水到無法呼吸、暈厥後又被電擊棒電醒、生殖器被電到潰爛,「我叫越大聲他們就越高興,玩累了就換人來整我」,那時他痛苦到想直接撞牆自殺,警察卻硬是套上安全帽,求死也不能。
「再審法官聽了我在警局的錄音帶,我講了59次:我沒有殺人、沒有強姦、沒有犯罪。」儘管蘇建和被打得全身是傷、同案劉秉郎與莊林勳也有遭到刑求,檢察官卻問:「你被刑求跟我有什麼關係?」儘管現場鞋印就只有王文孝的、所謂「凶刀」也驗不出蘇建和等人指紋,蘇建和依然在1995年遭判死刑定讞。
那時死刑定讞幾乎是3天就會被槍決,蘇建和在僅有1坪大的牢房與2–3名獄友擠成一團、天天活在可能被槍決的恐懼裡。他曾替46個死刑犯獄友送行、其中至少3件他確定是冤案,也看著許多冤案受刑人發瘋、幻聽、嘗試自殺又被救回,生不如死。
甚至,有媒體在完全沒採訪的情況下刊出所謂「獨家專訪」,那些報導寫得繪聲繪影,家人背負「殺人犯家屬」陰影、弟弟遭同學嘲笑,蘇建和則在疊滿水泥、鐵柱而無法伸手出鐵窗的牢房裡怨天怨地怨警察,不敢想像什麼「未來」。
一片絕望之中唯一的希望,是四處奔走要替兒子平反、甚至聲援江國慶與盧正冤案的父親:「我爸為了救我積勞成疾,他本來不會那麼短命的,他做自助餐凌晨兩點備菜、收店下午去陳情,有時候半夜才回去,接著又要備菜……」
蘇建和說,父親不只每周都會去看他、聽他抱怨警察抱怨司法不公,父親也印文宣紙本跑遍各校法律系、一切人權團體陳情,奔波數年才終於找到1984年成立的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那時辦公室只有3個工作人員,父親雖然困惑「怎麼這麼小」還是陳情,沒想到對方一看就直說蘇建和的案件疑點太多、就受理了。「原來重點不是人多或人少,是他們有沒有心去做一件事。」蘇建和記得父親當時這麼說。
遵從先父遺願投身公益與司法改革:如果踢到一顆大石頭跌倒,我願意把石頭搬到旁邊去、避免下一個人再受傷
2003年1月13日,蘇建和首度等到遲來的「無罪」、暫時恢復自由之身,然而他早已脫離社會12年,要「回去」並不容易。蘇建和說,19歲那時家裡還是大同黑白款、出來以後卻變成108個頻道、他連遙控器都不會用,熱水器也多了安全開關、他一開始連洗澡怎麼開熱水都不會,這些都還算小事──更困擾的是因為牢獄生活暴瘦如骷髏、走在路上都會被警察懷疑吸毒,也因為自己實在太「有名」,連在社區生活都有困難。
「人家看你好像不同世界的人,我們那社區的人都知道我,我好像有刺一樣、人看到會盡量彈開,坐火車的時候報紙還是很常報我的案子,有遇到兩三次乘客的異樣眼光,那時候有車掌很好心,他會說,不然你去車掌室、坐到台北車站……」承受異樣眼光的當然不只蘇建和,他後來才知道自己被抓去關時,就讀國中的弟弟因為名字也叫「蘇建X」,常被看到命案報導的同學問「是不是你哥」、被嘲笑、弄到一度患上憂鬱症。
雖然「有名」也給了蘇建和一些重生的機會,本案超過400名的救援團體志工裡有成員是大企業老闆、至少兩家大公司要給蘇建和工作機會,蘇建和婉拒了。在連電腦都不會用的情況下,蘇建和挑選一條最艱辛的道路、選擇到人權團體當志工又轉正職,為的是父親的遺願。
「你有沒有想過『未來』?」「沒有,我現在只有怨恨。」這是蘇建和父子在看守所曾經的對話,那時蘇建和怨天怨地、怨警察怨司法、根本沒辦法靜下心,但在父親反覆「要看書」、「要替未來打算」叮嚀下,蘇建和在23歲的某天突然看起書來了,即便那時被判死刑。而後的一段話,更是改變蘇建和的一生。
「如果有天你在路上踢到一顆大石頭,心裡會怎樣想?」蘇建和記得那時父親這樣問,他秒回:「譙他啊!誰這麼缺德,在路邊放石頭?」那時父親說,他以前也會這麼想,但在救援自己兒子,甚至跟人權團體聲援盧正、江國慶等冤案以後,他想法變了:「如果在路上踢到一顆大石頭、被絆倒,有餘裕,我願意把石頭搬到旁邊去、避免下一個人再受傷。」
「我當時聽到才20幾歲,我滿無感,但我爸爸希望我記得,後來他把這變成遺願了……」後來父親沒等到兒子平反就抱憾離世,蘇建和說,那也是他唯一一次非常想死的時刻,但後來想想自己碰到很好的義務律師,那些律師21年都不願意放棄他、「我難過的時候他們哭得比我這當事人還大聲」,後來聲援蘇案的志工還高達400多位、有學生有護理師甚至有大企業老闆,他意識到社會仍有良善,他想法也慢慢變了。
「雖然我們沒有做壞事、我們是被冤枉的,但我們受人恩情要回報,我要往那個NGO、公益團體工作。」就這樣,蘇建和來到當年聲援他的人權團體從志工開始做起,周一台權會、周四民間司改會、二三五在人本教育基金會、之後又成為專職人員,他想實現父親遺言,把一切傷人的大石頭都搬開。
「就像當年從來沒人問我在想什麼,大家就覺得我是壞人」親身體會刑求與歧視之苦 他獲判無罪16年來致力零體罰、為弱勢發聲
人權團體也是一份工作,與社會脫節12年的人要去工作並非易事,蘇建和記得一開始在人本當志工就因為搭電梯面無表情嚇哭樓上的年輕OL,執行長帶他去道歉、教他怎麼跟人應對打招呼,他也記得曾有同事問他「為什麼不吃午餐」,他竟冷淡回答:「吃那麼飽要幹嘛?可以活著就好了。」命都差點沒了、12年的青春被司法葬送了、父親也不在了,他還能在乎什麼?唯一能在乎的,就是人權法治最重要、要當志工、要履行父親的遺願。
那時人本教育基金會正在推行零體罰,蘇建和到剛蓋好的101底下發傳單、一天發5000份,12年來都在牢籠裡看不到陽光的他根本不怕曬太陽、曬到滿臉都黑斑也不在乎,他也跑遍深山發問卷、參與100多場的擺攤宣講,做著做著蘇建和也慢慢意識到,原來自己過去受過的苦,都跟人權議題有關。
2000年5月2日民間司改會展開救援徐自強、2003年獲判無罪的蘇建和加入整理連署書的工作,後來又投入鄭性澤平反聲援──同是冤案被害人,蘇建和當然對徐自強與鄭性澤案很有感、也以過來人身份鼓勵他們,但他關心的不只是冤案,例如人本教育基金會推的「零體罰」,蘇建和就相當支持。
「你打小孩是為什麼?因為小孩不按照你說的,你就打他、讓他害怕恐懼、他就配合你說的──之前那些警察不就這樣對我的嗎?他就刑求你、逼你說是你做的,這樣的教育導致我們整個社會歪樓……這種體罰教育下長大的小孩,如果他今天當老師,就繼續去體罰學生,去當警察如果覺得『反正你看起來就是壞人』,就會用刑求的手段逼人家認罪……」蘇建和嘆。
碰上樂生療養院漢生病患者(昔稱麻瘋病)遭迫遷、三鶯部落原住民家園要被拆掉時,蘇建和也是相當投入:「在我看,因為他們是弱勢所以『沒有聲音』,無法為自己發聲、都是人家來決定你的──這就像當年從來沒人問過我在想什麼,反正大家就覺得我是壞人啊!即便說我還在審理中、沒定罪,我被媒體報那刻開始,人家就認定我是壞人……」2006年間於台權會任職組織發展部主任時,蘇建和也從醫學防治角度寫過愛滋病專文,為當時盛行的「講話被噴到口水就會傳染」謠言大力澄清:「愛滋病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認識愛滋。」
2008年某次中央研究院的研討會裡,蘇建和身邊坐的是執業15年資深律師、從業16年元老法官,當他被問「你是誰」的時候,他神秘一笑:「我個人在『實務工作』17年了。」扛著冤獄的日子意外成為一種「實務工作」經驗,蘇建和親身感受司法失靈帶來的沉重傷害,即便學歷只讀到高職,他很明白什麼叫「歧視」、什麼是加諸於街友與檳榔西施身上的「標籤」,他到學校演講談冤案也可以談得順暢。
例如,蘇建和去演講時常跟學生舉例,有個孩子到校常遲到,被老師認定愛玩、打電動打到爬不起來才遲到,後來老師才知道那孩子靠奶奶扶養、每天清晨都要跟奶奶做資源回收,才會累得遲到──如果不知道這一面,大家都會以為那孩子本性就是壞、就是懶惰愛睡覺,一如那些上了社會新聞的所謂「壞人」,但事實真的只有這樣嗎?是不是需要調查證據?如果只看到極表面的狀況,就永遠有人會被誤解、被冤屈。
遺憾是「被害者家屬」之痛:如果不是當年法院誤判、讓他們誤認,我們彼此之間根本不會有交集…
雖然做人權團體幾乎不可能發大財、工時不定難找對象、蘇建和常被媽媽唸怎麼還不結婚,甚至他也明白:「如果16年前就去大公司工作,我可能有家庭、有小孩、有規律的生活。」
但當蘇建和去企業募款,被老闆問「我十幾年都在賺錢,你做什麼」時,這工作可以讓他驕傲回答:「雖然我這十幾年來都在虧錢,但我在消除偏見、讓司法公平公正、法治人權,我覺得我是『富有』的──雖然社會進步不完全是我促成的,但我有關心,我有為這些努力過。」
只是蘇建和心中仍有遺憾,是被害者家屬永遠難解的疼痛。「誤判我的是法院,他們也造成被害人的誤解。」1991年吳銘漢夫婦遭殺害後,年幼的孩子肌肉萎縮症發病、家族辛苦扶養至今,卻因當時《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未上路而沒得到任何補償,當法院判決告訴死者家屬說蘇建和等人就是凶手、直到2012年才無罪定讞,家屬怎可能接受?
於是,死者家屬依然持續提民事賠償上訴、已遭槍決主嫌王文孝的母親需賠償831萬元,2020年8月27日,一路被判「免賠」的蘇建和等人也碰上最高法院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蘇建和早在8年前就無罪,今日卻還是有可能要賠償死者家屬。面對這判決,蘇建和當然難受,沮喪時會拚命跟同事討拍、問說能不能請長假。
被害人家屬與冤案受害者在司法上不得不對立,蘇建和無奈,但並不怨死者家屬,他心裡知道,一切還是在1991那年就出了錯:「發生不幸的事情,都是很突然的。」那一年,被害人一夜間失去家人、蘇建和也被抓去汐止分局刑求、一夜間變成「殺人犯」,錯誤的刑事判決又讓死者家屬深信蘇建和涉案至今:「如果不是當年法院誤判、讓他們誤認,我們彼此之間根本不會有交集跟誤會……如果證據有調查,1991年我當庭就釋放了……」
「對每個法官而言,一個冤案或一件刑案可能只是他的『工作』,對每個訴訟的人卻是一輩子的大事──我完全沒有任何刑事記錄、就這件而已,卻從我19歲打官司打30年,到現在還沒落幕。」2012年的刑事無罪定讞並非蘇建和案終點,就連今日部份輿論都還是會質疑蘇建和:不是你,為什麼要承認?要承認就要負責啊?
如今蘇建和已不怨法官了,他只希望能繼續促進司法改革,他甚至非常關心法官的工時問題:「怎麼去改變司法,要去倡導、要協助他們,讓現在的審判環境變更好──司法官你看他薪水很高沒錯,但就爆肝、還會腸胃不好,你過勞就容易出事,回頭要收拾,可能30年都無法解決……」
如何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讓家屬得到保障,如何檢討冤案、如何確保訴訟品質、如何讓冤獄平反者順利回歸社會,這些都是蘇建和極關心的問題。蘇建和盼望有生之年可以不必再面對訴訟,而在真正能「下課」的那天前,他仍會遵從父親遺願,在人權路上搬走一顆顆傷人的、也曾經絆倒他的,各種「石頭」。
了解更多司法困境、聲援冤案當事人,請參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臉書粉絲專頁(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