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團體在「五一勞動節」上街遊行,或至勞動部陳情,並提出「捍衛勞動條件、縮短法定工時、保障勞工生活」、「反對自由貿易島、抵抗勞動彈性化」、「完整勞動三權、保障工會自主」、「保障老年有尊嚴、退休權益不打折」、「捍衛全民資產、反對金融亂併」及「停止公股釋出、反對國營事業私有化」,以及「勞動法令列入國教課程」等訴求。對此,勞動部表示,政府一向重視人民表達的意見,對於任何有助於提升勞工權益之建議與意見,均會妥善回應、積極處理。
有關「捍衛勞動條件、縮短法定工時,保障勞工生活」之訴求:勞動部會衡酌整體經濟與社會情勢,持續審慎檢討基本工資,以保障邊際勞工基本生活。另將積極經由社會對話,凝聚調整工時之共識,以便縮減法定工時,達成「週休二日」之目標;勞動部將於今年底提出法定工時調整計畫,明年研擬修法草案,並將例假日、國定假日、加班、休息等規範,一併納入檢討修正。對於尚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對象,將繼續以逐業逐類檢討的方式,把尚未納入之勞工納入適用範圍。此外,為維護勞工職場安全,已規劃充實我國勞動檢查人力至國際水準,加強辦理勞動檢查,督促雇主落實勞動法令規定。
在「反對自由貿易島、抵抗勞動彈性化」方面:鑑於我國經濟貿易國際依存度高,產業結構發展模式偏重國際代工生產模式,服務業又不具經濟規模,勞動市場仍需兼顧其動能,以確保勞工就業機會;但勞動部為保障派遣勞工,避免企業濫用派遣僱用,已經研訂《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並正進行立法程序中;勞動部亦重申,「自由經濟示範區」之區內與區外對於勞工聘僱條件及適用勞動法規並無不同,區內並未開放大陸人士來臺工作,並無影響國人就業權益之疑慮。為因應貿易自由化與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對就業市場之影響,該部並已建置「勞動部ECFA專區」,提供各項服務措施資訊及諮詢專線。
有關「完整勞動三權、保障工會自主」之主張:勞動部基於保障工會自主運作及集體勞動權益,避免資方打壓工會運作及迫害工會幹部,現正研擬建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之暫時性權利保護,以保護勞工團結權。另針對教師禁止罷工之規定,已成立修法小組進行研議,惟相關制度之調整仍應尋求社會較大之共識。此外,公部門相關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前須先取得「核可」之規定,勞動部已就該規範運作進行檢討,並參酌國際慣例,積極研訂核可基準及行政救濟措施。
在「保障老年有尊嚴、退休權益不打折」方面:勞動部表示,為確保勞保年金制度能長遠經營,行政院已將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及擬訂撥補計畫逐年編列預算挹注基金等機制,明定於勞保年金修正草案中,並已送請立法院審議中。此外,勞動部已研提《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等債權之優先受清償順位與第一次序之擔保物權並列,目前已報請行政院審查。至於推動勞工自選投資方案,係鼓勵勞工積極參與勞退制度,提供勞工自提部分之退休金在制度面之其他選擇,引導勞工在稅賦優惠下及早進行退休儲蓄,提高勞工退休所得,勞工若不參與自選投資方案,仍可將自提部分之退休金存放勞保局之個人帳戶內,不影響勞工權益。
關於「捍衛全民資產、反對金融亂併」及「停止公股釋出、反對國營事業私有化」之訴求:勞動部表示,為降低被併銀行員工或民營化員工不確定感,政府鼓勵企業應就併購時相關工作安置、勞動條件等員工權益部分,與勞工及其組織秉持誠信原則進行協商與溝通,不應犧牲勞工權益;如有需要,勞動部將提供必要之協助。
在「勞動法令列入國教課程」方面:勞動部表示,順應「全球化」趨勢下,對就業權益及職業倫理之日趨重視,現正積極推動勞動教育向下札根計畫,並已研議《勞動教育法草案》,將「尊嚴勞動」之概念規劃納入學校課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