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度颱風「尼莎」侵襲台灣,考選部28日臨時宣布,花蓮及台東考區的醫師、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驗光師生等國家考試停止考試,其他考區則是維持正常舉行,花東地區再另行補考。然而,此舉卻引起考生不滿,認為一旦一區不考,就應全部延期,指控考選部已經違反《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考選部表示,因尼莎颱風來襲,依照《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第17條之規定,會同典試委員長商議後決定,將29日原定於花東考區舉辦之國家考試停辦,考期將另行舉辦,並將重新命題,但是其他地區則不受影響。
考選部強調,準備事宜與考場佈置均已就緒,絕對沒有不能進行考試,但由於考試時程將會進行到下午6時,擔心試務工作人員和考生返家的安全,因此決定停辦。
考選部強調,花蓮縣、台東縣政府都已宣布29日下午停班停課,如果考試如期舉行,則所有人員都有可能面對不可預期之風災威脅,因此不得不決定停辦考試,但是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考區之地方政府都宣布29日正常上班上課,因此無停止舉辦考試之必要,考試即應正常舉行。
然而,有網友對考選部的決定非常不滿,表示「比沒考還慘」、「竟然沒有雨備」,也有人質疑這樣的考試是否公平?「先考的沒上看到補考的上了不會質疑題目難度嗎,同理補考的沒上看到先考的上了不會質疑題目程度嗎?」網友表示,不解這次29日僅停考花東考區的決策,並痛批國家考試居然如此有失公正,不論考題有無外洩,任何考試只要是非同時舉行的,就有公平性問題。
關於以上質疑,考選部則表示,此次事件是發生於考試舉行前,並非考試期間,自無依據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此無須令所有考區皆停止考試。
《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第 十二 條 考試遇有颱風、地震、水災等重大天然災害,火災、空襲、傳染病或其他重大事故,致全部科目或部分科目不能進行考試或停止考試時,應由典試委員長會同考選部,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其為考試舉行前發生者,該項考試應另行擇期舉行,並由辦理試務機關發布考試延期公告。
二、其為考試期間發生者,如考試係分區舉行,應通知所有考區停止考試;未考之科目另行擇期舉行考試。
三、其為各科試題發出後發生者,致停止考試時,試卷應立即全部收回,其考試時間不足二分之一者,該科目及未考之科目另行擇期舉行考試;已超過二分之一,該科目不再另行擇期舉行考試,其成績計算由典試委員長組成專案小組處理。但其他未考之科目或無法立即收回全部試卷之科目或考試及格方式採科別及格制之考試類科,依前款規定辦理。
考試進行期間遇有地震、火災、空襲或其他緊急事故,應考人因緊急避難離開座位或試場者,事故結束後應即返回試場座位繼續作答,並得由試區主任按所延誤時間補足考試時間。
題務組入闈期間遇有地震、火災、空襲或其他緊急事故,有危害工作人員生命、身體健康之虞時,題務組組長應視危急情況,指定專人保管原題,並將人員疏散撤離至安全地區。其因而不能進行考試時,依第一項規定處理,並將處理情形立即報告典試委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