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今(3)日公告,從明年1月起,國內不得製造及輸入6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個人清潔用品,且於明年7月1日起不得販賣。環保署表示,由於塑膠微粒無法自然分解,對於環境有所傷害,將於明年起不得製造、販售牙膏及磨砂膏等6大類含塑膠微粒化粧品、個人清潔用品。
環保署表示,鑑於聯合國近年呼籲各國重視塑膠微粒對海洋造成的影響,且因塑膠微粒無法於環境中自然分解、粒徑過小不易收集清除等因素,國際上多著重於從產品源頭管理塑膠微粒含量,並予以規範。
美容美髮類6大產品 明年二階段禁用
環保署指出,基於維護水體、海洋及環境,環保署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授權訂定管制公告,將於2018年開始分2階段管制含塑膠微粒產品,目前先納管洗髮用化妝品類、洗臉卸妝用化妝品類、沐浴用化妝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6大類產品。
環保署廢管處科長李宜樺對此表示,將從明年起開始稽查,如發現業者違反法規製造、輸入,將開罰新台幣6至30萬元,明年7月1日起若稽查發現賣場違規販售,則開罰1200至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