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大學教授曾經跟筆者說,詐騙集團根本毀滅台灣社會的彼此信任,「現在任何人想借錢應急,會有人理會嗎?百分之百被當成詐騙集團!」
群我倫理基金會2017年台灣「社會信任」調查出爐,新聞記者成為最不被信任的職業,其次是政府官員、民意代表、法官以及總統。筆者比那位大學教授更憂心,因為毀滅信任的不只是詐欺犯,更嚴重的是信任問題是訊息(媒體與記者)、施政不力(官員)與監督不力(民代),更不用說司法不公跟國家領導,完全失去信任。
打假新聞,那政府的置入性行銷呢?
一位記者朋友分析:「媒體或是記者失去公信力、成為不被信任的職業,都是從收錢寫新聞開始的!」在業界美其名是置入性行銷或是業務配合,但本質就是收錢寫新聞,就是出賣靈魂。
因為,如果新聞版面可以賣誰要買廣告?不僅如此,當一個媒體收了錢寫新聞,這個單位若出了狀況,該怎麼報導?會不會影響他下次買新聞(其實是廣告)的意願,是否對媒體產生自我審查的怪現象?
這位朋友分析,政府說要打假新聞簡直是當代最大的荒謬,因為各級政府用買新聞(置入性行銷)來擦脂抹粉,難道就不是「假」的嗎?
悲哀的是,所有媒體賣新聞換來的錢,並沒有改善媒體環境,只會像吸毒一樣繼續罵政府、繼續賣新聞(封口費)少罵一點,而新聞從業人員的薪水、工時不成比例,領的多的老記者等著被逼退,領得少的小記者自己就偷偷賣新聞。
脫序的民意代表,代表誰的民意?
不管是中央的立法委員、各縣市議員甚至各鄉鎮市代表,都被稱為民意代表,但失序脫軌的施政與問政,到底代表誰的民意?筆者觀察,選前當然尊重民意,選後心中只剩財團、黨意,一次騙過一次,怎麼贏得信任?
就筆者的觀察,丹麥瑞典的國會議員在社會上都具有正職工作,也許是大學教授、律師、工程師,開議期間就請假以自己專業投入國家政策,因為社會並不鼓勵任何人將政治當作事業,不能一輩子吃政治飯,因此總體來說偏向年輕的議員更能毫無顧忌的為國家投入心力,提出建言,因為他有一份養活自己的工作,不用透過政治獲取利益。
美國,象徵民主的國度,為了增加輪替讓眾議員的任期限縮在兩年,增加社會各階層進入眾議院的可能性;相對的,英國上下議院是貴族與平民的區分,提供更接近民意的制度。
各國制度當然有其優劣,比方英國的上議院貴族世襲問題在現代民主世界顯得突兀,但台灣有沒有更恰當的國會、議會制度,真正貼近百姓的生活、真正反應人民的意見?
台灣的民意代表如果是兩年一任、如果是最多兩任、如果必須有正職、如果必須有農工代表,那會是什麼情況?若還沒辦法透過修法達成,政黨有沒有能耐藉由不分區立委的制度,提出更進步的名單?
筆者認為,政治不難,台灣的問題在於參與很難,讓政治跟人民距離很遠,當然沒有信任。
*作者為社會觀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