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國際反恐同日,同志及性別團體在國父紀念館發起「三百六十行,行行出同志」集體現身行動。參與者拿著「我是老師,我是雙性戀」、「我是軍人,我是男同志」等標語公開出櫃,向社會大眾表達同志就在你我身邊。
正在服替代役的瑞揚今天穿著制服參加行動,身為一位男同志,同時也是替代役男身分,他認為自己明明通過了體檢而被國家徵召服役,卻因男同志身分而無法捐血,十分矛盾。他認為,「男男性行為者,不得捐血」的限制,是對同志族群嚴重歧視,應該改正。
根據中央訂定的《捐血者健康標準》第5條規定,只要有過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所以,一般民眾只要在捐血前填表單,勾選曾有過男男性行為,就會被拒絕捐血。主要理由就是,男性間性行為認為是愛滋(AIDS)高風險行為,因此男同志一向被當作是高風險族群,無法捐血。
正在服替代役的瑞揚,以自己為例。他說,愛滋感染者為免役體位,當初他服役前到醫院進行體檢,驗血結果HIV為陰性,他並非愛滋感染者,所以必須服伇。但他想要捐血的時候,卻因為政府認為有過男男性行為是愛滋感染高風險行為,所以他身為有過性行為的男同性戀,就被禁止捐血。
瑞揚表示,體檢結果判定他不是愛滋感染者,所以國家徵召他去服役。但既然都可以證明他並非感染者,卻又不准他捐血。短短幾句話,瑞揚就道出了這樣的矛盾,那就是:政府強制徵召「健康的身體」貢獻予國家,但又嚴格控管,排除「被污名的、有風險的身體」參與貢獻社會的捐血行為。
事實上,國內許多同志或感染者權益團體都強調,將男男性行為定義為危險性行為,是錯誤定義,也加深同志污名。性行為安全與否,在於是否正確使用保險套等防護措施,而非性行為對象的性別、頻率或伴侶人數。許多國家,包括英國、法國、澳洲、瑞典、日本、義大利等,都已開放或部分放寬曾發生同性性行為的男性可以捐血。
每一年的同志權益相關行動,也都有不少愛滋感染者或其權益促進團體站出來。在台灣,愛滋污名與同志歧視經常是密不可分的,但同志社群內部中,感染者是更邊緣的族群。感染者的「出櫃」比起同志性身分出櫃,往往伴隨著更多的壓力和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