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中旬南鐵東移最後拒遷戶遭強制拆除,縱使自救會仍試圖持續透過具體活動表達不滿控訴,但南鐵地下化土地徵收至此已暫時告一段落,或許已無轉折的機會。強拆後,外界將南鐵東移與2013年苗栗大埔強拆事件兩相對照,直指民進黨正背棄自己的承諾。確實,同為拆遷,當年高舉居住正義,批評政府冷酷無情的熱血青年、政客們,如今不是默不作聲,就是放低姿態請人民體諒,這是現實利益打敗覺青的嘲諷,也是政客操弄民粹行政治騙術的演繹。
近年來,執政黨等於雙標黨似乎逐步被應證。「海峽兩岸服貿協議」中批評執政黨黑箱、30秒通過,卻在「一例一休」修法中上演開會一分鐘就宣布初審通過的戲碼,曾經批評國會多數暴力,如今挾國會多數閃電通過前瞻預算、年金改革,曾經批評社會秩序維護法「散佈謠言罪」是惡法,如今利用社維法處罰散佈假訊息者,曾經反萊牛,如今要讓萊豬全豬進口,曾經極大化苗栗大埔與文林苑的居住正義,執政後刻意淡化南鐵地下化,媒體報導量與大埔案、文林苑案天差地別,民進黨又是雙標。對此,台灣民眾應該要認知到要隨時質疑政客的話,聽其言觀其行,不要輕信一方說法,對於政客的信誓旦旦,不偏聽、不遽斷。
國家社會發展必須因應社會條件、經濟發展與國際情勢的改變,都市計畫、區段徵收、土地徵收、徵用等,都是為推動經濟發展與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的手段,惟其不免會對人民的財產權、居住權造成影響,故必須以法律明定,一方面要求政府必須符合必要性與侵害最小性的原則,依法行政,透過正當法律程序向人民說明、辦理補償,強制拆遷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一方面對於受損害之一放給予陳述意見與救濟的管道。因此,拆遷戶有權對政府決策的形成過程、方式與決策提出質疑,對政府的違法行政處分提起訴訟,故不應隨意把死要錢的標籤貼在拒遷戶身上,應從個案的客觀事實上求證。
區段徵收係政府基於新都市開發建設、舊都市更新、農村社區更新或其他開發目的需要,對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全部予以徵收,並重新規劃整理。可知,受區段徵收影響的民眾必然非少數,組織自救會的亦非少見,較著名的如台北社子島、桃園航空城、桃園機場綠線、新竹台知園區、竹東二三重埔五大爭議案,據媒體報導,該五大區段徵收影響人數高10萬人,徵收面積高達4700公頃,未來高鐵延伸宜蘭勢必也要處理徵收爭議,期待未來政府拿出誠意、努力溝通,盡力在經濟發展與土地正義間取得平衡,政客不在恣意操弄民粹,出爾反爾,否則西洋鏡中終會被拆穿。
*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高級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