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被NCC裁罰21次,14件與政治相關」 律師:NCC明顯擴權

2020-10-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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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伯勳引用前大法官吳庚見解,強調行政處分僅「推定有效」,不「推定合法」,中天的裁處案仍有16件尚未確定,「把沒有確定案件,作為本案衡量紀錄,一旦日後法院改判,今天作為之准駁基準將不存在,恐將衍生巨大國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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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論節目,不該是違反事實查證該被裁罰之事項」,方伯勳強調,《衛廣法》第27條雖然規定,新聞頻道製播新聞與新聞評論,應注意新聞查證與公平原則,但27條第3項僅規定,「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顯示當初立法初衷,係主張政論性節目之言論,基於言論自由之保障,不應成為《衛廣法》之裁罰對象。

方伯勳:NCC要求事前審查、了解發言內容,恐導致寒蟬效應

方伯勳表示,今天政論性節目,查證義務應該到什麼程度?媒體之政論節目是監督政府機關之一環,監督對象包括NCC本身在內,對於政論節目來賓言論之正確性,NCC課以新聞台之查證義務,應該是「合理範圍之內」之查證,NCC要求節目來賓言論進行事後之查證之外,還要求事前審查、了解發言內容,可能導致政論節目來賓發言之寒蟬效應。

「以柚子案為例,中天委任律師看了當天《大政治大爆卦》節目之相關內容,但即使到昨天,即使該節目在節目來賓講出「200萬噸」1分鐘後,即已更正為「200萬斤」,NCC的裁罰處分書,也寫很清楚中天在1分鐘更正,但平面媒體一直到昨天,都還在講「200萬噸」。方伯勳表示,柚子案的裁罰關鍵,並不在於「200萬噸」或「200萬斤」,而是農民有沒有領到領農業天然災害補助款,「我在這裡很不客氣地說,即使電子與評論媒體,針對該案迄今都沒有進事實查證原則。」

NCC的行政處分中,還提到該節目雖是直播節目,但基於強化風險控管,不可不事前詢問來賓談話內容,「我看到行政處分也很訝異,這有辦法查證嗎?可以先問來賓講什麼?」

「NCC對中天裁罰只有133萬確定,因這原因不讓換照衡量基準顯然有問題」

其次,NCC認定中天政論節目,提及去年文旦200萬斤沒有進行查證,但中天事後向農民詢問,農民均表示當年度生產過剩文旦有棄置現象,但棄置部分並無秤重,不知道有沒有達200萬斤,中天方面只好詢問該年度發放之文旦補助款多少,換算成多少公斤,中天為此被裁罰80萬元,然而,這只有中天犯錯嗎?一直到今天,所有媒體在報導時,都有提到噸或斤。

方伯勳強調,《衛廣法》雖然就衛廣頻到撤照、廢照相關規定,但立法者當初修法有針對違反新聞事實查證累積到一定金額就予以撤照之意旨嗎?方認為不是這樣。今天NCC對中天的1073萬元裁罰,只有133萬元確定,如果因為這個原因不讓中天換照,這個衡量基準顯然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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