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國昌因為參與太陽花學運,遭質疑違規請假及違反公務員相關法規。中央研究院30日發出正式聲明稿指出,黃國昌合法請假參與學運,且不具行政人員身分,並未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中研院更強調研究人員無法自閉於象牙塔,盼社會能正面看待研究員表達社會意見。
黃國昌積極參與社會運動,尤其在太陽花學運中扮演關鍵角色,日前「抗獨史陣線」及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至中研院踢館,指控黃國昌參加太陽花學運疏於研究工作,並指控黃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銓敘部也發函請中研院瞭解狀況。
中研院今天晚間發出聲明稿指出,黃國昌以請假方式,或在假日參與非政黨活動,並未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7條規定。
另外,黃國昌擔任執行長的「法實證研究資料中心」,屬於任務編組,而非需經過院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單位,因此黃國昌不算擔任行政職務。
中研院聲明稿中呼籲,「學術研究無法自閉於象牙塔中,需走入人群,與國家發展和社會脈動相結合,實踐人類對永恆價值的追尋。」並強調若研究人員未掌握行政權力,社會應正面看待其表達之公共意見,以保障言論自由及維持民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