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台灣教授協會出席記者會的莊程洋指出,政府必須以公權力的實踐,落實營救李明哲,「一個台灣公民的人權,就是我們大家的人權」。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先前拒絕中國指派的掮客提出的條件,莊程洋說,當他們拒絕掮客私了,政府就必須明白,「他們與國家休戚與共、共同行動的意願與決心」,國家豈可辜負他們。
更多參與記者會的NGO工作者呼籲,社會要持續關注李明哲案。公民憲政推動聯盟執委徐偉群說,面對李明哲被失蹤,而中國政府至今卻仍什麼都不說,「我們更不能沈默」,因為,沈默無異於同意李明哲應該被失蹤、同意他不能獲得公平審判、同意他的家人無法得知他人在那、他的狀況如何。
葉大華:持續關注李明哲案,才不會有冤案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祕書長葉大華以被關了16年冤獄、經過更9審才獲判無罪的徐自強為例指出,徐案是受到社會高度關注,才能有這個結果,她希望社會、媒體、民眾都持續關注李明哲案,才不會再有類似案件發生,中國對維吾爾族學生的破壞越來越嚴重,「會不會台灣的留學生也受到這樣的對待?」
廢死聯盟副執行長吳佳臻指出,李明哲案「不是個案」,「我們都台灣人,也都是李明哲」,中國只要一天沒有民主,中國、香港、台灣、西藏人都不會有自由,希望社會可以一起來關心中國民主化以及司法獨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