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聞呼籲,若NCC主張過往關於評鑑分數的各項比例與今日公布之評分表相同,即應立刻公布中天新聞執照期間前三年之評鑑與各家電視新聞台的評鑑分數,以證其說。NCC臨時改變審換照評分標準,試圖改變審照制度的公平規則,仍盼NCC勿違反法令,創下台灣監理機關違法的惡例。
中天新聞整理出NCC涉違法事證如下:11日所公布之評分表,關於未來6年營運計畫60分部分,違背NCC自己所發布的「換照審查辦法第11條第3項後段」之規定,其準用「申設審查辦法」第13條第1項,評分項目分別為:1.頻道定位與內容規劃40分;2.內部控管機制與內容編審制度20分;3.財務規劃與收費基準20分;4.公司組織與人員訓練10分;5.客服部門編制與意見處理10分,基準佔比為「4:2:2:1:1」,若以總分60分換算後,分數應為「24分,12分,12分,6分,6分」,然今日NCC所公布之評分表,不僅評分項目之文字表達與換照審查辦法及申設審查辦法的文字表達不同,分數佔比分別為「25分,15分,10分,5分,5分」,明顯違背「換照審查辦法」準用「申設審查辦法」之規定,已屬違背法令之行為而為無效。
此外,過去2年半的營運計畫執行報告佔換照審查40分,分數配比也違背NCC自己所發布的「換照審查辦法第11條第3項前段」、「評鑑審查辦法第9條」及「諮詢審議規則第6條第2款」規定,比例適用「4:2:2:1:1」,應為「16分,8分,8分,4分,4分」。NCC 11日公布的評分表卻為「8分,20分,4分,4分,4分」,其中擅自提高「內部控管機制及內容編審制度」為20分,佔比達50%,顯然是為了中天新聞量身定做,違背相關辦法之規範意旨及過往NCC評分比例之行政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