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假日加班像做賊一樣被勞檢」機械公會:訂單都跑到台灣競爭對手國

2017-08-23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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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動部長因「公」而理事長接著因「事」缺席下,全國工總的工業團體負責人與政府首長﹙林美珠部長﹚座談會,演變成都是「副將」上場。工總副理事長林明儒(右)主持時,作前述開場,左二為勞動部次長林三貴。(陳明仁攝)

在勞動部長因「公」而理事長接著因「事」缺席下,全國工總的工業團體負責人與政府首長﹙林美珠部長﹚座談會,演變成都是「副將」上場。工總副理事長林明儒(右)主持時,作前述開場,左二為勞動部次長林三貴。(陳明仁攝)

勞基法「一例一休」政策上路迄今,被企業界罵翻,尤其是勞基法第24條,休息日加班「4小時以內者,以4小時計」的強迫進位規定,將導致勞工加班時數虛增,佔用每月最高46小時加班工時上限,工總今天舉行政府首長座談會上,企業代表砲聲隆隆,勞動部代表出席的常務次長林三貴表示,透過修改《勞基法》調高46小時加班工時上限,可能會面臨外界較大反彈,他建議工商團體,或許可以考慮透過《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法,以「實際加班工時」計算加班工時上限,修法所面對阻力,可能相對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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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一例一休」政策,引發企業界高度反彈,不僅美國商會白皮書點名批評,台南市長賴清德等南部縣市首長與民代,也為綠營的中南部企業支持者發聲,強調相關規定導致企業經營困難。

企業界認為,從隔週修二日到週休二日,勞工法定正常工時每月減少16個小時,從維持企業競爭力角度,每月加班工時上限,應該從46小時提高到60小時。然而,「一例一休」修法,不僅維持46小時的加班時數不變,還額外訂定了休假日加班「1進4,5進8」的強迫進位制度,不僅導致員工休假日加班時數虛增,還因此佔用到每月46小時的加班工時上限。

機械製造公會代表今天在「工業團體負責人與政府首長座談會」上表示,以往與政府首長座談,台下企業代表都坐得滿滿的,今天大家都意興闌珊,機械業今年上半年受到台幣升值與一例一休雙重打擊,為了避免假日加班「像做賊一樣」被勞檢,中南部老闆不想接單,這些訂單跑到台灣競爭對手國,長期對台灣不利,「我們日本朋友聽不懂一例一休制度,為何不乾脆實施『週休二日』,加班時數提高到60小時,由勞資協商加班,不要綁手綁腳,讓我們競爭力都流失掉。」

台灣區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代表表示,勞動部制定工時規範前,應該了解行業狀況,用電設備業客戶很多都是24小時運作的機構,例如醫療院所,醫院突然停電設備故障,就必須馬上派員檢測,為了安全起見,用電設備檢查,做到一半可以說停就提的嗎?跳電可以不處理嗎?

「就像815全台停電一樣,有些行業有連續性與急迫性,所以要有彈性工時,否則時間一到馬上走,醫院維生系統停掉,病人死掉若你是家屬,你會作何感想?」

對於企業界對「一例一休」的怨言,勞動部針對「一例一休」目前已舉辦4場公聽會,「一例一休」涉及修法部分,因涉及立法權,他無法即刻答應,但會把相關意見納入參考。

林三貴表示,企業界主張,實施週休二日後,每個月增加二個休息日所減少的16小時加班工時,應該加到每月加班工時上限,「但放進加班工時,修法的難度比較大」,相對之下,休息日8小時加班時數的計算方式,採實際加班時數,算到每月46小時加班工時上限內,在立法上可能面對阻力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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