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看來,匈牙利、瑞典與荷蘭會是英國的盟友;義大利與芬蘭可能也會站在這一邊。瑞典首相賴因費爾特(Fredrik Reinfeldt)也不支持歐洲議會權力擴張,認為各黨推舉代表人的做法根本上扭曲了機構間的平衡,也不符合里斯本條約的精神。荷蘭首相呂特(Mark Rutte)也表示,「我們應該先著重在(工作)內容上,討論新的執委會該做什麼,然後再決定誰該擔任主席一職。」
4國領袖一同划船(美聯社)
主席需得「雙重多數」任命
但這些國家加總的票權,可能還是不足以推翻容克。過去,歐洲領袖得以自行決定執委會主席人選,但在新制下,主席需得歐洲理事會及歐洲議會雙雙核准才能任命。大約6月底,由28國領導人組成的歐洲理事會將先進行投票,根據國家人口比例,每個國家擁有相對大小的決定權力。舉例來說,德國的票權就比僅有40餘萬人民的馬爾他(Malta)來得大。主席人選需在理事會上獲得「足夠多數」(qualified majority)的勝利。
大約7月中旬,再由歐洲議會進行表決;候選人須在此獲得「絕對多數」(absolute majority)的支持,也就是在751個席次中,至少得到376張票。這是理事會第一次需與議會合作決定人選,而卡麥隆反對議會加入選舉,希望歐盟執委會主席由歐盟領袖選定。
就卡麥隆立場而言,他希望從歐盟手中奪回一些自主權,因而反對一個強力支持歐洲整合的執委會主席。卡麥隆先前曾賭上首相一職,保證在2017年舉辦英國去留歐盟的公投。但目前看來,歐洲議會不太可能接受一名非由政黨提名的候選人。
梅克爾(左)與容克(右)(美聯社)
梅克爾則表示,這場4國領袖會晤不會在主席人選上獲得一個結論,她支持容克的立場也已經非常清楚。歐洲理事會預期在6月26、27日的歐盟高峰會上發表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