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因「轉帳撥用」無償取得國有土地,遭行政院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追徵8.6億元,面臨遭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的處境。國民黨一方面先提出美金公債行使抵銷權遭拒,29日再提出以中投公司股份作為清償方案,另一方面也已提出行政訴訟,盼能撤銷此追徵處分。
國民黨30日反批黨產會,國民黨雖認為此追徵處分違法,但基於尊重仍主動積極向行政執行署提出合法的清償方案,但黨產會一再干涉行政執行署的法定職權,明顯侵犯行政執行署的職權。
國民黨行管會30日表示,針對黨產會向國民黨追徵8.6億元的處分,並移轉行政執行署,國民黨22日已經行文陳報以1947年的美金公債作為抵銷,遭到拒絕後,昨日改陳報以中投公司股份作為清償方案。
行管會表示,國民黨提出作為清償方案的中投公司實體股票共11張,股票面額新台幣110億元,結至7月底,帳面價值為新台幣349億1294萬3827元,股票現由國民黨所持有。
「國民黨仍為中投公司唯一股東」
行管會表示,黨產會雖於去年11月29日做成中投公司收歸國有的行政處分,但國民黨已提出停止執行聲請,且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此行政處分,因此,國民黨現仍為中投公司唯一股東,公司股權並非國有。
行管會指出,根據《黨產條例》等相關規定,為履行法定義務,國民黨可以在不經黨產會許可下處分財產,因此,黨產會聲稱中投公司股權已經收歸國有,不得再作為清償方案等主張,明顯已違法。
行管會表示,國民黨認為此追徵處分違法,並已提出行政訴訟撤銷該處分,但基於對各業管機關的尊重,仍主動積極向執行署提出合法的清償方案,顯見國民黨具有清償能力及清償意願。
話鋒一轉,行管會反批,黨產會一再干涉行政執行署認定國民黨的清償方案,明顯與行政執行慣例不符,在此嚴重呼籲黨產會遵守《黨產條例》相關規定,並應尊重行政執行署的法定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