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於憲法規定無法角逐總統的緬甸民主運動領袖翁山蘇姬16日透露,軍方掌控的國會修憲委員會,已經否決修憲提案,意圖持續阻擋她參加2015年大選。翁山蘇姬因此公開呼籲國會兩院推翻委員會決議,她強調:「我能不能當總統,要取決於人民的意願。」
被軍政府軟禁15年才獲釋的翁山蘇姬,2012年帶領一度遭軍政府解散的全國民主聯盟(NLD)贏得國會補選,之後便積極爭取參選總統,她甚至為此對當局示好,配合現任總統登盛(Thein Sein)漂白形象的政治宣傳,對於國內種族迫害、軍隊暴力、中國礦業投資案等爭議,也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憲法》59條f款
翁山引起國際社會側目的轉變,主要希望軍政府願意為她修憲,撤銷2008年軍方主導通過的「翁山蘇姬條款」,緬甸《憲法》59條f款規定,有外籍配偶或子女的人鳥參不得選總統,翁山已故夫婿和兩個兒子都是英國籍,因此她不具參選資格。
上周,緬甸國會的修憲委員會以26票反對、5票贊成,否決修改翁山蘇姬條款的提案,且未提出反對理由。否決案仍需送交上下兩院通過才能生效,雖然軍方掌握多數國會席次,但翁山與她領導的NLD還未絕望,希望能在國會表決時擋下決議。
此外,緬甸《憲法》12章第436條規定,修憲案通過公投門檻、並取得過半數民意支持後,還需要75%的國會席次支持才能通過。然而,同樣一部《憲法》又保障緬甸軍方25%的席次,等同賦予軍方對任何修憲案都有否決權。
現年68歲的翁山在訪問尼泊爾時公開表示,「我確信那個《憲法》條款是為我設的,《憲法》鎖定單一個人,就民主而言,當然是不能接受。」
技術性杯葛民意
2011年緬甸結束長達49年的軍政府統治,將政權轉給名義上的民選政府,實際上仍透過諸多法條與技術性杯葛,牢牢掌控政權。本次修憲委員會31名成員,僅有2名NLD議員,絕大多數是軍方「聯邦團結與發展黨」(USDP)議員。這讓人想起1990緬甸國會大選,NLD在492席中贏得392席,但軍政府隨即宣布選舉無效,解散NLD。
翁山曾經表示,緬甸《憲法》必須修改以符合民主規範,以利於選舉的自由與公平,若當局不願修憲,她與NLD將抵制2015年總統大選,她也多次要求登盛、三軍總司令敏昂萊(Min Aung Hlaing)討論修憲問題。但對軍政府來說,翁山如願參選便可能當選,如果能封殺她的參選之路,支持者熱情或將迅速冷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