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模式有的會經過建商或代銷授權,有的不會。它會是亂源嗎?只能說明任何中段服務費、轉手方的價差,都是經過買方所認同,才會存在、進而成立行情,這就是「市場機制」。如果買方完全無法接受所有超乎預期的購買成本,那就不會有這種東西出來,更不會有這種價差出現。比如你花個30萬買了案前某戶,在簽立預售買賣契約後,隨即有價差200萬以上的行情,而且還很好賣,那麼請問這份有「炒房」之虞的交易,責任該歸屬於賣房服務的那一方、還是去付服務費的轉手方、還是最終去花200萬的接手方?這中間的責任,又該用何條法律或規章來定義呢?
官方在表面上,或許不懂或不知其產業的循環因果關係,但政商政商,並不代表所有從政方都完全不了解,是否有煙霧彈幕在背後上下其手,也是個問號。這個時機下的共利圈,大到搞不好最後會發現,自己親朋好友也有參與,不管是否刻意知情的投資、投機,但人人都想賺錢、全民瘋投資的時代,到底何罪之有呢?(延伸閱讀:懂得說這2句話,房仲就會把條件最好的房子全報給你!)
無論是以前的紅單買賣、或是現況的預售換約、再到綁約限制的私約轉賣、又或是在案前各路人馬的揪團買房,全部都建立在一個基本不過的因果邏輯:先有「需求」,才有供給。沒有需求,所有的供給都不會成立於行情,需求越大,供給越大,需求量越超過供給比例,價差就會越大。(延伸閱讀:想買房全憑一股衝動?專家嘆母湯,揭首購族最常忽略的2大隱憂)
如果是自由的市場機制,如果是民主文化,就沒辦法隨便定罪於某時機下的買方或賣方,難道你家成本1千萬,賣1,300萬就犯法嗎?就構成擾亂交易秩序嗎?或是你家成本1千萬,賠本賣900萬也犯法嗎?我們不是共產主義,官方應該要去管制的是媒體訊息,因為太過氾濫的資訊,會產生許多誤導,更可以被有心者加工成為是種既定風向,也能因此創造對自己或某方有利的商業價值。
如果自由底下的媒體是有受到嚴格審核,那麼市場亂象就會降低。在熱頭底下每一個在資訊端工作的人都想賺取資訊價值,講難聽點就是灑狗血,越能激起群眾們的關注點擊,或被討論被放大,就越能主導市場的認知。在科技方便的現代,養成大部分的人容易迷失在假象之中,但若主管機關能夠對不動產媒體針對炒作相關新聞嚴查探詢,最終必定能找出關鍵源頭。亂的不是市場機制,亂的是想從熱鬧中套利的人。
消費者或民怨中的炒房認知:
1.建商越賣越貴。
2.案前的服務費。
3.轉手方的價差。
4.仲介的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