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參議院全體會議18日上午憑藉自民、公明、民主等各黨的多數贊成通過了《禁止針對兒童的買春和色情法》修正案,終於追上其他先進國家腳步,將「持有」兒童色情物定為非法。新法先前已獲眾議院通過,預計將從7月起施行。
日本色情產業極為發達,兒童色情也是其中一部分。新法加大了對日益頻繁的兒童色情案件(2013年多達1644樁)的打擊力道,明令禁止個人因興趣而持有兒童色情圖片和影片的「單純持有」行為,但也規定動漫和電腦動畫(CG)不屬於限制對象。
新法規定,基於自身意願為滿足性好奇心持有未滿18歲兒童的色情圖片,將被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元(約新台幣28.6萬元)以下罰金。但新法實施後第一年是寬限期,讓個人銷毀處理現有色情圖片,不適用上述罰則。
新法對兒童色情物做了更嚴格的界定,明確規定「故意暴露或強調兒童與性有關的部位」均屬於兒童色情物。法律除了處罰偷拍製作兒童色情物的行為外,還要求網路服務提供商配合調查機關開展調查並採取措施防止其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