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周四(8月30日)表示,「天鴿」風災期間在網路出現的「解放軍殺人」謠言,造謠者是由美國經多個國家的伺服器,將信息發送至香港。黃少澤指,謠言有意貶低及攻擊解放軍,事件「非常嚴重」,澳門警方會繼續追查。
澳門當局早前就另外一則謠言,拘捕了四名在通訊軟體「微信」上轉發的市民,年齡介乎49-73歲。
「天鴿」重創澳門,造成十人死亡、逾百人受傷,並令澳門出現大範圍停水停電。澳門社會批評特區政府救災不力之聲不絶,社交網路上出現政府「封鎖消息」的傳聞。
當地人權活動人士周庭希指,面對謠言,政府過往通常只會澄清,鮮有採取法律行動,他批評政府利用刑事法律「侵犯市民的言論自由」;澳門政府發言人則指,刻意傳播虛假信息而受刑罰,與言論自由「無關」。
四人涉發佈、轉發謠言被捕
「天鴿」襲澳期間,當地社交網站、網上論壇及通訊軟體出現解放軍在澳門搶劫商鋪及將市民毆打至死、澳門部份地區「被列為疫區」、「珠海排洪」等不實信息,澳門當局多次發聲明闢謠。
司警針對傳播謠言的行為展開拘捕行動。本周初,澳門司警拘捕一對73歲及68歲的兄妹,兩人涉嫌透過微信發佈當局在筷子基停車場發現5具屍體、政府封鎖消息的傳言。
澳門媒體報導指,被捕68歲女子向司警供稱,有關信息是朋友轉發給她,她再轉給兄長。司警之後又拘捕兩名分別49歲及63歲的女子,涉嫌在微信多次轉發該信息。四人均以「侵犯行使公共當局權力之法人」罪,被移交檢察院。
轉發即犯罪?
根據澳門《 刑法典 》第181條,出於惡意傳播明知不實的「虛構事實」,侵害行使公權力機構的「信用、威信」,即構成「侵犯行使公共當局權力之法人罪」,罪成最高判入獄六個月。
BBC中文接觸到的兩位澳門法律學者均指,這條法例很少被援用,對其了解不多而無法置評。
針對傳謠的拘捕行動在網上引起討論。有澳門網民質疑,市民沒有查證消息的能力,如果只是「轉發」消息也會被捕,「隨時坐監都不知發生什麼事」。
黃少澤周五向傳媒表示,謠言對市民影響程度非常高,造成人心惶惶,對社會造成傷害,「警方的拘捕行動毫無疑問是為了維持社會穩定」。
政府發言人:刻意發假消息與言論自由「無關」
對於社會有聲音憂慮政府「以言入罪,澳門媒體引述政府發言人暨新聞局長陳致平回應稱,今次案件涉及的不是「影響政府聲譽」的言論,而是假消息。
他強調發表批評和意見「絶對沒有問題」,但刻意傳播虛假信息而受刑罰,與言論自由「無關」。
澳門人權活動人士周庭希則向BBC中文表示,澳門政府近年不斷利用刑事法律「侵犯市民的言論自由」,如2014年的民間公投拘捕事件,均是將澳門市民表達意見的行為「非法化」,以將政府不欲聽到的聲音消音。
周庭希以今次案件為例指,關於政府是否隱瞞死傷人數的問題,與公眾利益攸關,不應要求公眾嚴謹到「記者級數」,才能轉發言論。
周庭希又指,刑事罪行要成功入罪,要視乎被告是否有意、甚至惡意侵犯政府聲譽,對今次案件能否入罪感質疑。不過他相信,政府已製造寒蟬效應,居民此後看到對政府不利的言論,即使有可能是真實的,都不會放心地轉發,以免被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