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毒奶粉、蘇丹紅(工業染料)、地溝油(餿水油)、假羊肉…,中國食安問題層出不窮,為防堵問題食品,中國政府將對2009年開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首度進行大修改,對生產問題食品的業者與瀆職的監管人員、地方政府加重懲處,23日將修訂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中新網報導,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藥監局)局長張勇對人大常委會說明修訂草案時提到,將建立最嚴格的全過程監管制度,以及各方法律責任制度。
張勇表示,該草案將突出民事賠償責任,規定實行「首負責任制」,要求接到消費者賠償請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並完善「懲罰性賠償金制度」,讓消費者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要求十倍價款或三倍損失。
為因應新型態商品,本次草案也新增大量條款,對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網路食品交易等內容作出新規定。
對於不法廠商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草案也規定,將直接吊銷廠商許可證,並處以最高為貨物金額30倍的罰款;食品檢驗機構人員若出具假檢驗報告而受到開除處分,將終身禁止從事食品檢驗工作。
張勇說,《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食安問題仍層出不窮,突顯監管體制、手段和制度無法切合需要,法律懲處過輕,無法達到威嚇作用,因此期望透過修法改變現況。